宏观调控这回找到“根”了
无论是“国四条”,还是“新国十条”,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一直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境地,全国各大城市的“限购令”、“限制异地购房”、“限房又限贷”等措施,都是在购房门槛、资本杠杆等方面进行供求关系的平衡。但都没有从一个全局的思维来思考整个市场调控。房价的上涨,本质是土地成本的一路飙升。全国城市地王的频频出现,又带动了“地王”附近的房价的上涨,如此循环,房价必然上涨。“面粉”价格的居高不下,“面包”价格自然会上升。
抑制地价,打击囤地,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是市场宏观调控的根本。从“根”上找原因,才能长期有效地治理房价上涨的问题。幸好,这次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的文件来得非常及时。且不管各地方相关执行部门执行效果如何,这次宏观调控真正找到“根”了。
高地价推动高房价,抑制房价要先抑制高地价。思路有了,但是否能真正执行到位,是否能真正打击囤地,抑制高房价还未知。要真正实现抑制高地价的目标,至少要解决三方面的难题:
一是,对年供地计划的监控,对不能完成供地计划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城市每年的供地计划是调节城市供求关系的主要手段,如果每年地方职能部门供地计划不能完成,玩分割出让,土地价格最大化的把戏,无疑会加剧购房者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推高房价。问责制,将使得每年市场供求关系较为平衡,房价也会相对平稳。
二是,改变土地价高者得的出让方式,实行“国十条”提出的土地出让 “综合评标”。
必须由国土部统一制定“综合评标”办法,可把“限房价、竞地价”作为遏制地价与房价的一剂猛药。如果一直执行土地价高者得的出让方式,地方政府有动力,必然导致土地价格最高化,从而价格传导至楼市,房价也会出现大涨。
三是,财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让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另外,让土地财政不再成为每年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同时通过改革政绩考核,让地方官员不再以财政论英雄,不再以GDP增长论成败。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才能真正改变土地价高者得出让方式,房价才会真正平稳甚至下跌。
宏观调控要真正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不仅仅需要中央部委的文件,更需要地方政府踏踏实实地执行。只有这样,地价才能平稳,房价才能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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