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卖光山地获利千万 村民已无立锥之地
(2009-04-19 20:28:26)
标签:
村长山地村民合江杂谈 |
分类: 恣意人生 |
近来新余市罗坊镇川里村委合江村出现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侵吞国家财产和村民利益的事情。
合江村地处偏僻的小山村,山林居多。村民微薄收入全靠几亩薄田和山地度日。本来村民们靠这些稻田和山地还能维持生活。
近来前任村委主任何连生和现任村长何小华相互勾结,没有经过任何村民的同意,凭借掌握着村委会的公章,私自肆意将山林和山地卖给外村商人,等村民发觉,自己赖以生存山林已经被他们卖尽,村民已无立锥之地。
一、打着中央提出的林权改革的旗号,擅作主张,低价卖掉水库和山地。
低价转让村里的水库和山地的使用权,还包括部分水稻田。这些转让行为都是私下秘密进行,没有经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也没有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些低价转让行为包括:
1、2003年12月31日前任村委主任何连生、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官坑水库和山地80亩承包给我村外的李菊根、李润芽和李细根三人,期限为15年,而承包费仅有六千五百元人民币整;
2、2004年1月7日现任村长何小华一人自作主张,将村小坑的水库和五百亩山地承包给他人,承包期限为五十年,承包费仅为三万元(合同约定的三万元的承包费还未实际支付)。而实际市场价格最少三十万元。
3、2005年前任村委主任何连生、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樟树下、杨地山里、王坑、西坑几座山的山地全部承包给惠民果园公司。承包期为五十年,承包费用每年仅为一万五千多元。而实际市场价格最少三十万元。
4、2008年,村长何小华又擅自将已分给村民且已领取了林权证的山地(包括小坑、官坑、西坑山)的山地使用权承包给他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利益。村民竟然至今未知承包期限和费用。
虽然承包合同有山地面积,但出卖的实际山地面积远远高于合同上的数字。
由于依靠山林,田地很少。村民的稻田灌溉完全依靠村水库储水。由于村长何小华将村民公共水库私自转卖给他人,村民已经无法从水库中放水灌田。村民唯一谋生的水田也无法使用,村民已无立锥之地。
二、非法低价转让林木
村长何小华在没有经过公开拍卖、竞标和协商,将山上的树木擅自低价卖给他人,主要有:
1、2003年6月1日,前任村委会主任何连生和现任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水坡里和后面山的两片杉树林卖给彭小勇和胡万德二人,卖价仅为六千三百元人民币整。而实际面积为150亩,每亩栽有大约80株树,每株同期市场价为25元人民币,应卖得价款30万元人民币。而事后村民未得一分利益。
2、2003年9月21日,现任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小坑水库与官坑村和西坑山的周围的湿地松总共一千多亩全部卖给何小玲、彭小勇和何木生三人,卖价仅为八万五千元整。而这些山地实际每亩栽有57株树,平均每株20斤,按同期市场价450元/吨计算,应卖250万零8千元人民币整。
3、2004年1月5日,前任村委会主任何连生和现任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西坑山上的杉树林卖给彭小勇、胡万仔和胡二根三人,卖价为二万六千元人民币整。而实际面积有100多亩,每亩栽有大约74株树,每株同期市场价为每株20元,应卖14万8千元人民币.
4、2004年1月8日,现任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汤下水田边至汤下水库内和汤下老水库至王坑山下至羊的山进口处的两片杉树林共430亩卖给彭小勇、胡万仔和胡二根三人,卖价为一万零五百元整。而实际面积为120亩,每亩栽有74株树,每株同期市场价为20元人民币,可卖得人民币17万7千6百元整.
5、2004年4月1日,现任村长何小华擅自将村东起本村稻田,西至通往毛园的山路和南起本村山路,北至本村山土为界的两片杉树林卖给胡二根和胡万德二人,卖价仅为四千元人民币整。而实际面积为60多亩,每亩栽有74株树,每株按同期市场价20元计算,应卖8万8千8百元人民币。
三、将山地和本村工程承包给自己的亲兄弟或亲戚好友,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
上述承包人和购买人都是何连生和何小华的亲朋好友,其中何木生就是前任村委主任何连生的亲弟弟,何小玲和他是同一家族,其他人也都和他们关系非常密切。他们承包和购买村里山地和水库以及林木,都没有经过竞标,价钱都大大低于同期市场价,他们和何连生、何小华一起串通,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利益。
村长和村主任的所有卖山、卖地的钱,按市场价格有1000万左右。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组织程序,完全是村干部一手策划。在其中,村民没有得到一分钱。
现在山地卖完,村干部已装满了荷包,村民却已无生活依靠,村民已无立锥之地。
注: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村民实在无法找到伸冤之地。望朋友们转载。让善良之人有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