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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让品牌更像个人

(2010-12-20 16:00:29)
标签:

品牌

网络营销

微博

新媒体

公关传播

德盛嘉会

人性

财经

分类: 传播视点

品牌如人,但是很少有品牌把自己当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意的“人”去看待。在一个全民网络化的时代,企业更应该把自己的品牌当做一个“人”来养护,让他具备人的一些基本特征,以便更好的融入网络世界。

 

网络就是个广场,自由开放,免费入场,大家都在里面玩,你也想玩,首先你必须有“人形”,其次你还必须有“人性”,这样你才会被接纳,被认可,才会交到更多的朋友,这和我们日常的社交规律一样。对于一个品牌来说,更为棘手的是,即使你不主动加入这个广场,你也会无意识地“被加入”的。等于是说,所有的品牌和网民一样,都直接或间接的处于网络探照灯的视野内,没有任何死角。

 

环境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在这样一个无形的世界中,网络传播已经不再是企业自发的传播行为,品牌随时可能在网络中被传播,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因此说来,网络让品牌更像个人是两层意思,一来网络的监督力量巨大,讨伐能力巨强,促使品牌好好“做人”,这事关一个品牌的品行;二来一个品牌若想在网络上混的好,就要以一个网民,也就是一个“人”的姿态来参与游戏,这主要体现的品牌的网络性情方面。

 

这两点很容易理解。由于网络的监督作用,有的品牌身败名裂,有的企业则名利双收;通过网络互动,有的品牌成为网友们集体游戏的主角,在互联网典型的品牌大战中,无论是出于情感偏向,还是处于理智分析,网民爱憎分明,在立场上形成了相互对立的集体……(避免广告嫌疑,案例和品牌不做说明)

 

与现实不同的是,网络中,人的情绪更容易被煽动,人的思维更容易被引导,人不再那么理性和冷漠,而是非常感性和热情。这时,对于品牌来说,就要用人的思维和情感来面对网民,与网民产生情感上的认同和信任。在具体的网络传播工作中,品牌的任何营销行为都要考虑到与大多数网民的喜好相吻合,与网民的观点相呼应,与网民意识潮流相一致,建立情感桥梁。我们可以这样想,人与人之间建立关系的基本纽带就是情感,所以说品牌和网民建立关系,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从情感角度入手。

 

在网络广场里,企业无法避免可能的“被传播”,但是在主动的网络传播中,便是企业塑造自己人形和人性的过程,抱着一个人际交往的心态来做信息的传播或者互动就会符合网络广场的规则。在广场里,每一个人网民和每一个品牌都是独立自主的,同时也是平等的。所以,一个企业在网络传播中将自己的品牌拟人化也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把做营销工作当做玩游戏,当交朋友,通过玩游戏让更多人的接触你,通过交朋友获得更多的信赖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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