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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发卡招嫖称判刑过重岂止社会风气

(2012-02-13 07:33:09)
标签:

杜某

社会风气

肮脏交易

协助组织卖淫罪

《新京报》

近日,丰台法院“71人发卡招嫖团伙”进行第二批集中宣判。女老大杜某和丈夫崔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分别判刑14年和13年,并处罚金。其余32名同伙,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刑9个月至7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另有4名未成年人另案处理。法庭上,崔某等多人自称不懂法,但觉得判刑过重将上诉。《新京报》 
本文的焦点是发卡招嫖,主要团伙人物女老大杜某称判刑过重,理由是:社会风气如此。其实,杜某说了句真话实话,诸君可见,难道时下的风气能好到哪里去?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更是乌烟瘴气一片。更多的娱乐场所明的也好,暗的也罢,已经演变成为了肮脏交易的地方,更成为了社会的一颗毒瘤,究其原因呢?应该说,社会不良风气的形成,是有其逆质性的一面,不仅仅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更主要的根源是社会制度的缺失,以及法律的不完善。换句话说,哪怕把杜某等人杀头也难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真不知杜某有什么冤可喊,假如社会上人人像你们这样的行为,有这样的想法,社会不乱套了吗?人性的道德底线就真的要沦陷了。再说,杜某判得重吗?应该也不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他们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社会,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是卖淫嫖娼本身就是犯法;二是组织卖淫嫖娼更是罪加一等。毕竟以这样的手段为赢利的一种目的,是违法行为。杜某还大张旗鼓地发动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加入其中,更是不可理喻,因为这并非是正当的赚钱方式。其行为一方面是对法律的误解,以为被抓了也只是被拘留,其次是发卡招嫖的暴利导致跟风。杜某就更没有理由去说,社会风气如此,就是如此,你不去触犯法律,不去做这样的事,不就没事了吗?干嘛要去仿效,以身试法呢?
诚然,不良的风气、是危害人类进步障碍、造成各种危害的隐患、理应从根源着手,既然禁不住,倒不如去管理好。可我们的一些职能部门,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非要去整治的时候才出动,这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进程规律,也给老百姓带来不好的印象和不良口碑。我们要说,社会矛盾激化不光是贫富差距,社会福利,更主要体现在法理,情理的极度倾斜上,而他们的产生与造成,都是人为的,让犯罪的邪念从萌芽到复燃,我们的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卖淫嫖娼就是典型的事例,虽说卖淫嫖娼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自古以来就有,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卖淫嫖娼客观存在,一方面又在适时地整治,可总是越禁止越多,各种卖淫嫖娼的方法也在不断演变,比如这种发卡方式就是其中的一种。最令人忧心的是,在禁而不止的常态下,那些肮脏交易的场所,反而成为了黑社会搜刮钱财,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这是值得整个社会深思的课题。其实,卖淫嫖娼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不加以打击很容易造成性泛滥性混乱等问题。要如何在新的发展时期,治理这一大客观存在的难题,光靠打击远远是不够的。
要说,杜某声称社会风气如此判刑过重,并无太多争议,关键在于“社会上卖淫的那么多”倒是值得探讨,这毕竟是社会存在的客观问题,也是生活中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又岂止于社会风气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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