呲了火
上大学期间,有一次在课间休息时,一位学兄跟汉语老师开玩笑:“老师,您是专搞汉语的,掌握的词儿一定很多,那您能说几个三音节的形容词吗?”汉语老师想了好一会儿也没能说出来。他反问道:“你知道吗?”哪位学兄顺口说出了“呲了火”“二百五”“二五眼”三个词,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其实,学兄是有准备的,他讲的都是方言词,专业的汉语老师根本不懂。当然,汉语老师也算是在玩笑中长了见识。
那位学兄所说的“呲了火”,是唐山人常用的形容词。“呲了火”也简称“呲火”,这个词儿表达的意思是比较丰富的。一个人品行不好,人们就说他“呲了火”。例如,“这个人太呲了火,千万别跟他打交道。”东西的质量差也叫“呲了火”。例如:“送人的礼物一定得选好的,这么呲了火的东西拿得出手吗?”事情办得不好、不理想也叫“呲了火”。例如:“没想到情况是这么复杂,这事儿办得有点呲了火了。”“呲了火”也不单是“坏”“差”的意思,有时也含有埋怨调侃的意味。例如:“你这人也真呲了火,哪
能跟老师开这样的玩笑呢?”表达遗憾或懊恼的意思,有时也说“呲了火”,这里的“呲了火”如同“糟糕、坏事”。例如:东西选好了要付钱时,才发现“囊中羞涩”。“哎呀,呲了火了,忘了带钱包了。”
“呲了火”的上述意思,源自一种常见的生活现象。自古至今,每逢有重大节日或喜庆之事,常常要放鞭放炮,以创造欢乐气氛,表达愉悦的心情。比如过年、办喜事,放鞭炮那是必须的。过去,百姓的生活普遍贫困,除了那些大户人家或者经济条件稍好的人家,一般人家是不会成鞭成挂的燃放鞭炮的,多是给孩子买上一挂或几挂“小鞭”(个头儿小数量少的鞭炮),然后拆散开来,一个一个的燃放。在燃放的过程中,有时会“呲花”,有时会出现“哑炮”。“呲花”就是炮铳(唐山人称“爆竹”)只呲火不炸响;“哑炮”就是既不“呲花”也不炸响。出现“呲花”或“哑炮”,其原因多是炮铳包裹不严紧,或是引信没与火药相连接。遇到“呲花”的炮铳,当时就“呲了火”了;若遇到“哑炮”,人们也不会白白扔掉,往往是捡拾起来,将其剥开,露出火药,然后点着,“呲拉”一下放个“呲花”,虽没听到响儿,却也充分利用了。可见,用来“呲花”的“炮铳”,都是鞭炮中的次品、废品,因而人们就用“呲了火”来形容人品位不高、品行不好或事物的质量差。
在物质生活日益充裕的今天,不论是有钱的大款还是平常百姓,在喜庆吉日,都要轰轰烈烈地鸣放一气,没有谁会为几个“哑炮”再去“呲了火”,要“呲火”就干脆去放烟花了。然而“呲了火”一词却并未因此消失,反而愈加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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