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狗以人的待遇
陕西电视台正在热烈讨论无证狗该不该罚款事宜,借此机会来说两句,命题是——给狗以人的待遇!这个命题十分刻薄,但是,不能追求宽厚而歪曲事实。
在中国,特殊阶层很有几个,不用说,大家都心里有数,狗也是其中一类。
人要搞计划生育,原因无他,国家的资源有限,盲目生育,土地、水源、矿产、森林、教育、医疗等负担不起,所以一对夫妻只准生一个孩子。女人第二胎不仅要罚款,还会将八个月的成型孩子强制流产,“上吊不夺绳子,跳井不捂盖子”是计育干部的口头禅。
狗很特殊,愿生多少就是多少。人常说:猫三狗四猪半年,即是说,狗一年理论上可生三胎,除去哺乳期,一年可以生育两胎,一胎可生四五只,以十年生育期计算,一对狗一生至少可生80只以上,特殊吧?比人的待遇高出了多少!多年前曾有过一则报道:南方某省会城市,十年中狗由10万只激增到60万只,由此可见狗们生育能力之强劲和政策的倾斜眷顾。
中国城管是道十分靓丽的风景线,人见人怕,直打得普通人家诚惶诚恐,躲犹不及,瓜农卖瓜也会被就地打死。狗哪?公共场合后腿一抬屁股半蹲就可以撒尿拉屎,主人装作没看见,引着狗扬长而去,谁见过城管干涉?更别说将狗打死!
户口将城镇和农村民众终生固定難越鸿沟,农村人在城里做事一生,进城要办临时居住证,辛劳终生,临老还是农民工,没有城市人那份待遇。为了能吃上商品粮,小县城政府出卖城镇户口,一个也需5000元。狗哪?从乡村抱到城市里就有了天然的城市户口,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尽管有规定要办理狗证,然而绝大多数都不办),谁敢歧视!
被别人打了,可以向公安报案,不管将来如何处理,肯定能立案——因为打人者侵犯了被打者人身权利。大街上被狗咬了,哪怕是鲜血淋漓,你到派出所报案试试,不给立案天经地义。被狗咬了,而且被传染无药可治的狂犬症,能早凶手或者凶手主人吗?没有人追查。特殊吧?狗游离于法律之外,不信不行。
狗可以放肆地咬人,人打钩试试!为此闹得人命相交者有之,人给狗屁披麻戴孝者有之。
因为狗饲养泛滥,城市里朝阳饲养烈性犬以至于藏獒藏獒价格一路飙升到千万元以上,配一次种就是三十万元,比诺奖获得者受精价格高多了。
特殊性多了,仅在此略言一二。
风是雨的头,屁是屎的头,言是行的头。果然,因为电视上展开养狗讨论,大街上狗类少多了,原因是罚款。罚款很有效,但是这类处罚能维持多久?运动式执法,历来都像感冒将愈未愈的病人拉屎——初鞭后溏,第二下就拉出稀屎,相信过不了几天,一切会照旧,狗类还是特殊族类。
或有人问:那么你说怎么办?我无须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只要有关部门把心思用在正道,能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认真态度,没有解决不了的难事。
一个连养狗泛滥成灾都治理不了的政府,不会获得民众的信任,一个闹得人不如狗的政府,不能在国际社会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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