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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当休矣

(2015-08-07 15:37:43)
标签:

奇葩

老年证

民政局

公仆

不作为

杂谈

分类: 街谈巷议

“奇葩证明”当休矣


  近日,湖南一位七旬老人丢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老年证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民政局“增加百姓麻烦”。

  不难看出,民政部门让开具“老年证丢失证明”,其实就是不作为,也是典型的责任转嫁行为。这则新闻让网友“大跌眼镜”,引来众多“吐槽”:大家一边为民政局的因循守旧和不作为“伤脑”,一边为派出所的“善意”提醒叫好!

  类似的“奇葩证明”可谓层出不穷、屡见不鲜: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西安市长安区的张先生和妻子到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民政局工作人员告之协议离婚需要证明“你是正常人”;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支付必须以至少三种方式的交叉验证来证明“你就是你”,这样才能获得第三方支付账户……

  以上列举的“奇葩证明”有的是推诿扯皮,有的是故意刁难,有的则是为了一己私利。这些“奇葩证明”纯属“画蛇添足”,完全没有必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下,“慵懒散”现象在一些机关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透过这些“奇葩证明”,我们看到的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看到的是有关部门的责任缺失。

  服务群众无小事,百姓冷暖记在心。“为人民服务”是公仆的基本要义,也是职责所在。党员干部身为人民的公仆,要始终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一切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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