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行规”何时休?!
五一小长假,因为二号要值一天班,所以哪里也不能去。这是岗位的职责。
中午下班后,决定做几件事。一是到邮局领取稿费;二是把这个月的按揭贷款交掉;三是提取一张现金支票。可三件事最终我只完成了一件,银行业的不公平令我愤愤不平,所以唠叨几句,一吐为快。
先交代一下具体细节:
我平时做事很讲究统筹方法,把这几件事集中在一起办理可以节省时间。我想,我的坐骑是电动车,完成以上三件事,不会耽搁很长时间。
提取现金支票和交按揭贷款这两件事情都与银行有关,现金支票要到指定的城北工商银行提取,交按揭贷款则要到农行。稿费单要到邮局兑换,其实现在邮局也办理存贷款业务,属于另类的银行(我暂且把它归为银行系统)。
城北工商银行与城北邮局只一路之隔,不到百米,三件事即可办结两件;然后再到农行交按揭贷款。出行线路已经了然于胸,下班时间一到,我立即付诸实施。
第一站,先到城北工商银行。可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休息日不办理“对公业务”。我看了看支票,上面有地税局的财务章。哦,原来这就叫“对公业务”。那张现金支票是地税局交来的征订款,征订教材的时候地税局的同志因为没带现金,所以先打了张欠条,发票报了以后,直接交了张现金支票。上级催要征订款,所以得尽快把支票换成现金。今天是礼拜六,又是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按照“行规”当然不能办理了。
节假日,银行都是正常上班的,可为什么银行要规定礼拜天不办理对公业务呢?!
第一件事就泡汤了,真是郁闷!
接着,我来到对面的城北邮局。80元整的稿费单,对我来说不算多,如果交按揭贷款只够个零头;但也不少,最起码可以抵几天菜金。唉,说到稿费,也让人郁闷!最近到是发表了不少,可有的报纸就是不及时发稿费,或者干脆不寄稿费。我拿出半个月前寄来的这张稿费单,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没有接稿费单,看了我一眼说,下午两点以后再来吧。我说,你们中午不是没下班吗?对方回答说,办理此项业务的人中午回家了。
我想,我不会因为这一件事再来跑一趟的,再说,下午还要值班呢。也许,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因为中午有特殊事情提前走了。
对,还有机会!南京路上的农行与邮局也紧靠在一起。于是我又来到了南京路邮局。到了那里,我得到的是同样的答案:办理稿费单领取手续的人中午回家了,叫我下午两点以后再来办理。原来,这是邮局的“规定”!
第二件事,彻底没戏了,好郁闷!!
还剩下第三件事,该不会有问题吧?我来到邻近的农业银行,拿出准备好的650元钱(每个月要交的按揭贷款是645元),递给工作人员,告诉对方是交按揭贷款。此项业务很快办结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完成了一件事,真是不容易啊。
回来的路上,我顿生感慨:这次不是取钱,而是交钱,所以十分顺利。难道说,因为领取稿费和提取现金支票办理的是顾客取钱的业务,所以“为顾客服务”就有了种种“限制”?这就是银行业的不公平、不公正!
都说顾客是上帝,可是这些“行规”表明银行自己才是上帝,而顾客只是求人办事的,是有“条件”限制的。
一句话所言极是:永远要求你向它负责而它却不向你负责的是什么?是银行!!
试问银行业:能否取消类似的“规定”?能否为顾客多提供一些人性化的、周到的服务?
(注:此博文被推荐在新浪文化博客首页“城市江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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