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为清代纪昀(纪晓岚)于乾隆五十四年所作,成书时间(1798年)较《聊斋志异》(1680年)晚118年,均被鲁迅先生归于拟晋唐志怪小说.“然与《聊斋》之取法传奇者途径自殊。。。《阅微》又过偏于议论。盖不安于仅为小说,更欲有益人心,。。。易堕为报应因果之谈也。”纪昀自己在开篇中也提到“街谈巷议,或有益于劝惩”。《阅微》重于说理。
对于《阅微》文法,“而立法甚严,举其体要,则在尚质黜华,追踪晋宋”,又道“惟纪昀本长文笔,多见秘书,又襟怀夷旷,故凡测鬼神之情状,发人间之幽微,托孤鬼以抒己见者,隽思妙语,时足解颐;间杂考辨,亦有灼见。”“昀又天性孤直,不喜以心性空谈,标榜门户,其处事贵宽,论人欲恕。。。”
我理解的是鲁迅先生对纪晓岚本人极为赏识,对《阅微》文法也颇为推崇,惟对其说理教人不以为然,可能与民国新文化反对“文以载道”有关。有评论说,鲁迅实际上更喜欢《阅微》对民间大众的人文关怀,远离庙堂,以民间传说立意。这符合先生自己小说的立意,有一定道理。
举了两个《阅微》的例子,其一是一个医生德高,一妇人两次上门高价求买堕胎药,医生均以尊重生命不予售药。半年后,医生梦见自己被冥司抓去,妇人脖子上挂着红巾,化为吊死鬼,泣诉医生不售药给她。医生说:“药以活人,岂敢以杀人以渔利。妇人说:我乞药时,孕未成形,倘得堕之,我可不死:是破一无知之血块,而全一待尽之命也。既不得药,不能不产,以致子遭扼杀,受诸痛苦,我亦见逼而就缢:是汝欲全一命,反戕两命矣。”(《如是我闻》三)
其二是一个妇人牵着婆婆,抱着儿子过河,至中流,婆婆摔倒,妇人放弃了儿子,救了婆婆。婆婆骂妇人:“我七十老妪,死何害?张氏数世待此儿延香火,尔胡弃儿以拯我?斩祖宗之祀者,尔也!”妇人长跪哭泣不语。两天后,婆婆只哭孙子不吃饭,死了。围绕这个故事,大都埋怨这个妇人,婆婆儿子一个没有得到。而姚安公(纪晓岚之父)曰“讲学家责人无已时。夫急流汹涌,少纵即逝,此岂能深思长计时哉?势不两全,弃儿救姑,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所安也。。。。。”
此上两例已足以体现《阅微》说理的特点。
《阅微》之后,鲁迅又提到类似书目,其中提光绪中,德清俞樾作《右台仙馆笔记》十六卷,“止述异闻,不涉因果”。最后谈到“而盛陈祸福,专主劝惩,已不足以称小说”。
说明,鲁迅先生对专于说理的因果小说是不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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