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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评马晓伟副部长的“先抢救后缴费”(原创)

(2007-04-30 20:52:51)
标签:

卫生事业

医患关系

分类: 医药卫生

医笑的话:这篇文章是在看了远深的文章《我想问问马部长》后即兴写的。在博客网首页头版头条挂了两天,点击量达四千余次。尽管该网以《先抢救后缴费将恶化医患关系》改了我原文的名字《也评马晓伟副部长的“先抢救后缴费”》,但还是获得了大多数网友的认同。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的确乱的很,写的不连串,更象是在发牢骚,竟然还有几家杂志约稿此文。呵呵,今天发在这里,给感兴趣的朋友看看!

 

也评马晓伟副部长的“先抢救后缴费”

    作者:医笑而过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先抢救后缴费”言论一出,各地媒体纷纷报道,但结果是大部分医院和医务人员冷漠以对,持观望态度,而这种态度再次被媒体广泛报道,如今已经造成对广大医务工作者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

    马晓伟副部长是个政客。我们中国的政客喜欢的是务虚,而不是务实。记得今年1月8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通知》。当时我在万院长的耕耘网说,这又是卫生部在独舞,在不负责任地放空炮。万院长回复说:“咱们的特色是:1、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2、我说我的,你做你的。3、我说我想的,你说您想的。4、该我说的我先说了”。这或许就是中国政客的典型面目吧。我曾经在广东卫生厅副厅长波子的博客里援引《康熙微服私访》里面的话抨击过一些地方官的台词“当官,事情不一定做到,但话一定要说到。”马晓伟副部长也是官,也是政客。既然是政客,那就逃脱不了中国式的为政规律。这不是在抨击马晓伟副部长,而是替它说出了做官的无奈。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在这些高层领导身上寄予太多的希望。他们很多言论也只能随意地听听,千万不要当真。

    换个角度说,或许马晓伟副部长没有想到在他的长篇大论中,这段话被记者抽出来放大了。或许他自认为更为重要的言论没能被报道,而记者偏偏选择了他的这句只言片语,并把它无限放大,同时忽略了其他关于技术准入等医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媒体就是这样靠情绪引导公众,而不是靠事实。能让群众发泄情绪的,是媒体需要的。所谓的医政管理,固然牵涉到广大群众健康,但专业上的事情老百姓不是医院管理专家,没必要去关心。但涉及到收费,老百姓自然会把眼球集中过来。媒体的报道向来是缺乏客观性的,媒体人掌握着话语权,经常把细微的东西无限放大化,其造成的影响具有非常大的破坏性,但有时候也极具有建设性。马晓伟副部长的这段话被曝光后,广大群众或许能得到一丁点安慰,但引来全国医务人员的反感(说好听点是“观望”),只会进一步恶化全国的医患关系,我想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但他却又必须这么说。这或许就是中国政客的悲哀所在。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这句话本身没有错,但马晓伟副部长却不该在这种场合讲。违法行为自然有公检法部门让见死不救的人做进监狱,你马晓伟副部长讲这种话的本身就是放空话。我们的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都不健全,靠马晓伟副部长的一句话能起到比法律还大的作用?。换句话说这是卫生行政部门官员们对医疗管理“有心无力(医生哥波子语)”的一种极至的表现。卫生行政部门这些年硬话说的还少吗?医药分家、四降一升、治理商业贿赂、平价医院、惠民病房、药品降价等等,话讲的硬邦邦的,但事情做的如何?不考虑基层实际随意下发文件,执行效果如何,不都是虎头蛇尾,问题不都是不但未解决,相反更甚了吗?为什么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对这些举措执行不力的医院进行严惩呢?是因为这些举措本身就是不科学、不合理;本身就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马晓伟副部长的这句话不过是在这些不切实际的举措前再加上几句无聊的话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也就是说大家听听即可。

    记得3月8日,高强在卫生部的部长办公室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记者问道:“有人认为,这四项制度中,“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要靠财政部拨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属于药监局的职权范围;只有第四项“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听起来是卫生部的事,但转变医院运行机制也涉及增加财政投入。是不是在现有的管理格局下,卫生部其实很难有所作为……”。高强部长立刻以“跳出卫生看卫生”来谈医改涉及到很多部门,要团结一致地来推动,而并没有特意强调卫生部的重要性。这种回答才更为实际,这种观点才更能让每个人都能接受,才不会让记者抓到空子,同时又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或许是高强部长碰了一系列软钉子后,面对媒体、面对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逐步成熟的表现吧。

 

上面文章作者:医笑而过  2007年4月7日

 

(上文点评讲话是从传播学、政治学的角度,与远深的文章《我想问问马部长》医疗卫生专业角度不同,写雷同了就没意思了,但不代表我不认可远深的观点,相反正说出了医笑的心里话,深远的观点是对“先抢救后缴费”本身的解读。下面顺便转载远深对该句话深入性专业点评的文章)

 

我想问问马部长

     作者:远深 

    最近,卫生部马副部长又在公开场合高谈阔论,重弹“先抢救后缴费”的老调,还强调说“医院不能以欠费严重作为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据说,这番高论引起媒体的关注,马副部长及卫生部的形象似乎又高大了许多。

    使人不解的是,全国各级医院的院长、医生们响应者寥寥。救死扶伤这么崇高的事情本来就是医生的天职,中国的医生们为什么如此缺乏热情?卫生部三申五令,部长们一次又一次声嘶力竭地怒吼,中国医生们为什么充耳不闻?几百万中国医生真的大都堕落到这种地步,即使头撞南墙也不肯回头了吗?

    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为我们揭示上述问题指明了方向。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马副部长的提法,他们认为,必须先收费或者先收一部分费用才能提供医疗服务,否则,一旦患者欠钱逃跑,将直接带给自己经济损失; 76%的医生持观望态度,表示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先抢救后缴费”还是“先缴费再抢救”;只有6%的医生明确表示支持“先抢救后缴费”,即使自己垫付医药费也在所不惜。

    我想问问马副部长,医院什么情况下必须执行“先抢救后缴费”以及由谁来决定。病人到医院来了,谁该先抢救后缴费,谁又该先缴费后抢救?什么情况应该抢救,什么情况下不必抢救,标准是什么?如果这个决定由病人来作,我相信每个病人都会要求抢救,而且选择先抢救后缴费。以中国目前医疗保障能力、老百姓的实际就医需求和政府对医院的投入水平来考量,用不着三个月医院就会纷纷倒闭。

    我还想问问马副部长,欠费严重不能成为“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会不会成为“无法救治”的原因?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是“医院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还是卫生部应积极协调?亦或政府有关部门本来就应该主动解决?古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妇孺皆知的道理,唯独堂堂的副部长大人不知?

    唱高调人人都会,政府官员有时唱唱高调也是“工作需要”。但是,在医患关系几乎是水火难容的当今中国,作为医生总教头的卫生部长官还老唱这样的高调,除了哗众取宠赚到一点零星的掌声外,就只能进一步将医生们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作者远深链接 http://blog.sina.com.cn/wsjzh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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