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
时文:“有房住”和“有住房”
我们把“人人有房住”和“人人有住房”混起来了。
我们的口号应该是“人人有房住”,而不应该是“人人有住房”。
“人人有房住”说的是每个人都能够住上房,可能住房的条件还不尽如人意,但总算有个“窝儿”,不会流浪街头。这个目标是应该实现的。因为安居方能乐业。
“人人有住房”说的是人人都有住房这种资产。简单说,就是我住的房子是我买的,归我所有。我有房产。这个目标就很难实现了。因为房子的价钱很高,而且还有越来越高的趋势,让所有的人都能买得起房子,是很难做到的。
例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如果没有别人支持的话,他凭自己挣的钱买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他一个月挣几千元的工资,也是在短期内买不起房子的。这和社会整体收入水平有关,但也不是绝对有关。90年代初,我去日本访问的时候,一位外务省的课长(相当于我们的处长)已经将近五十岁了,工作起码也有二十多年了,但还没有能力买自己的住房。
因此,我认为,解决住房问题,必须是两条腿走路。积累到足够资金的时候,买房子;资金还没有积累够的时候,可以租房子。只有两条腿走路,才能做到“人人有房住”,不能只走“人人有住房”这一条路。
90年代初,我就写过文章,倡导住房商品化的改革。因为种种原因,住房改革推迟到1998年才大规模展开,并且迅速地促成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崛起,成绩是很大的。但回过头来看,也有片面性,即只强调了买房子,忽视了租房子,把所有的租房子都取消了。所以,现在就要来做一个调整,把“租房子”这条腿补起来。国家应该拿出相当大的一笔钱来建“廉租房”,供一时买不起住房的人来居住。现在的力度还不够。
没有足够的廉租房,只在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上做文章,既会使房地产市场显得混乱,在实际操作上也有许多困难,还会造成许多不合理的现象。
有了充裕的廉租房,减少了买房的直接需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也有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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