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一:翁同龢与杨乃武/小白菜

1964年入复旦大学,同窗问我:家住哪里?答:漕河泾。对方回应:哦,乡下。记得当时漕河泾镇上常有露天的戏剧表演,最多的要算是沪剧。一日,忽见一块戏牌,上书:今晚演出《杨乃武与小白菜》。少年的我,顿时一呆,不知小白菜为何物,是人?还是菜?此乃我对《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最初记忆。
参观了杭州的胡雪岩故居,知道在处理杨乃武小白菜的冤案中,杨乃武的姐姐杨淑英起了决定性作用,另外,胡雪岩也慷慨解囊,为杨淑英提供了去京城的盘缠,还提供了进京后交给京城要员的信件。
在常熟,参观翁同龢故居方知:杨乃武小白菜一案的平反,翁同龢功不可没。
翁同龢在任刑部右侍郎期间,处理了很多案件。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他为当时轰动全国、百余年来家喻户晓的杨乃武与小白菜这一冤案的平反昭雪。
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本案第五审开始(晚清死刑案审判是五审终审制)。这时,杨乃武的姐姐叶杨氏到刑部和都察院上访申冤。于是此案发回浙江再审。审讯中,杨乃武、小白菜均推翻原有供词,所以没能审结。
光绪元年(1875年)十二月,浙江绅士汪树屏等以“复审疑狱有官员间相袒护的事实”联名向都察院控诉。于是皇帝和太后开始关注此案。此时,恰值翁同龢擢升刑部右侍郎,直接负责重大案件的审办,他细阅全部案卷,发现供词与诉状的疑点和漏洞甚多。在询阅了杨乃武姐姐的呈词和浙江绅士的联名控诉,走访了浙江籍的京官,听取了刑部经办人员的各种意见之后,经过认真研究,讯问犯人,调查证人,重新检验尸骨,终于查清葛品连系病死而非中毒死亡。至此,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得以平反。办理此案的大小官员以及做伪证的证人全部受到惩治。《清史稿》记载此事时说:“刑部平反浙江民人葛品连狱,巡抚杨昌浚、侍郎胡瑞澜褫职,知府以下论罪有差。申谕各省理刑,期情真罪当,毋轻率。”
此案可谓晚清中国狱讼、法制体系自我完善的典型。而翁同龢忠于职责、为平民平反的职业精神,也可谓一代帝师应有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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