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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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书生
从医院溜回家一次,是极不容易的。医生说,打电话十分钟就要到,当心社保来查人。我嗯嗯嗯地点头,然后走掉。
其实我也没跟他说要去哪里,只是说要出去一会儿,他迟疑了一下,没有再问。我也只是想,回去拿件换洗的衣服,看看就回来。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一个人生活了几年的屋子,空上个七八天,还不就那样。
出租车在巷子口上停下,我便去那家夫妻店洗了头,原本想剪剪,看看春色还不太深,天气还并没变得太暖,略加踌躇便打消了主意。那对中年夫妇,待人很和蔼,虽是小本生意,这些年倒也经营得四平八稳,顾客络绎不绝。那个男店主,略胖,戴眼镜,不多言不多语的,只管洗头,顺带吹吹,给做理发师的妻子打下手,旷日持久,心安理得。有次他笑起来说,曾在网上看过我一篇写喝酒的文章,他很喜欢,我下次去便赠了他们两本书,在顾客坐了等候的那当儿也可以随便翻翻混混时间。后来再问,他依是笑了说,最喜欢的还是我写喝酒的那篇,但叫什么标题是真的记不起了,书被女儿拿去了,她很喜欢看。他们的女儿我见过,有时候在店里玩,五六岁的模样,天真活泼得紧。于是,我也介绍朋友去,包括一枚爱吹牛的大胡子。
洗完头出来,清爽多了。阳光依旧灿烂着,于中行走就会感到热,看见满街涌动的羽绒服,便会以为穿越了时空,搞错了季节。我原本就是回来拿单薄些的内衣、毛衣与外套的,以不至于随时都要去热得冒汗,楼下走走也恨不得穿T恤。可是这天,虽然晴朗了多日,但还不稳,没个三冷三热咋会到热天?况且,这也才公历二月的最后一天呐。
我想起了曾经带人修路的阳春,有20年了。荒郊僻岭之所,油菜地边上,搭把椅子,放个茶缸。早上裹件军大衣出去,到了正午就已经脱得只剩得单衣了,然后随之而来的下午,就再一件件地给穿回去,待得天黑收工了就又回到了原形。那时候,若是看见个年轻的农村女娃就会两眼放光的,就想三下五去二地讨成老婆了事。可是,我们是游动的人群,这匹山修了还得修那匹山,或者到更为偏远的地方去,说走就走的那种。后来听说,像我一般的青年,不少都找了城里的护士,那都是带人去医院看病时一来二往结识的,有得还很漂亮,令人咂舌。
我喜欢农村的姑娘,遇见的总是太小,于是那几年就白混了。我还记得曾经租住在一农户家的小楼里,那家女儿年方二八,身子骨却发育得蛮丰盈,没事就嘻嘻地笑。有时候她放完牛,就跑来工地上跟我们聊天玩,于是就有好事的小伙子逗她问,今天牛肯不肯吃草啊,你有没有唱歌给它听啊,那姑娘就依是笑着,认真地回答,把一个个的笑得直喷饭。她有回跟我讲,一天中午她居然从门缝里偷看我换衣服,还看过我在楼顶上的平台上洗澡,可把我吓得,以后再换再洗都得防着点了。不过说归说笑归笑,过了也就算了,没谁去计较什么。似乎她的父母,也不反对她跟我们过近接触,工地上原本就枯燥难耐,大家没事笑闹下也可打发不少时间。只是很多年后,我听说她去城里的住宅小区找过一个小伙,但没找着,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其实我知道,在不少农村姑娘十七八岁就结婚了的,等到年满20再去补办结婚证,那时说不定娃都有了。
可见,我没有遇上一个好的时代。等我回过神来时,那些年轻的村姑却都进了城。我也去了几趟乡下,差不多连村姑的影子儿都没有。可是在城里,鱼目混珠,又倾刻转换,实在不好辨认。其实我也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农村的姑娘,这会不会被人误读为对城里女孩的歧视。其实不然,我只是喜欢那份自然而然的淳真罢了,无论农村的城里的只要对味儿就成,但一般具备这些令人感到舒适的品性的,说到底还是来自农村的姑娘身上多些。我不喜欢野蛮女友,不喜欢矫情的,不喜欢成天玩心计打算盘的,也不喜欢浓妆艳抹动不动就去整个烟熏妆出来吓人的。可是,有什么用,人家还看不上你呢。于是,我就只好做逃兵,对外恙称“看破红尘”。
我都不知道在心里面有没有真的喜欢过护士妹妹,因为没法确认。或者遇见聊过那么几句还是有的,或者短暂地喜欢还是有的,聊得一时开心也是有的,只不过终是让人一头雾水,无疾而终。故事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给莫名其妙地画上了句号。更何况一旦黄了,谁也不好意思去提及。故而,日子久了,该隐匿就隐匿该淡忘就淡忘吧,免得别人以为你要咋的。有些事,解释很难,一解释反而是个事儿,还莫如缄默,过上几天大家谁都不记得了。即使是装的,后来也会变成真的。
“家里蹲”的日子其实很好,谁没事跑医院去躺着?我在病房里是睡中间的那张床,左边一对情侣,右边一对情侣,成天黏黏乎乎的,我往哪边翻身都看见一对在磨叽。所以有次我就笑——“上天派我睡在你们中间那是来修行的,我现在都四大皆空了”,大家一听就都笑得抓狂。有次趁女眷们不在,我就悲天悯人地说:“哎,你们也真不容易,成天怀里温香软玉,想做个事儿都不成,都只敢偷下嘴。”只见一个青年苦笑着从病床上艰难地爬起身来说,现在成天就都只顾得对付屁股疼了,哪还有那想法。有次我也打趣一个正在床边躬着身子给我灌肠的年轻护士,“哪天我去写篇《那些动我‘菊花’的美女们》发到网上好不好?”结果把别人给笑得一颤一颤的。
医院的日子,苦中作乐。要不然,光是那阴魂不散恶鬼附体的连绵痛楚就够得你受了。我送走了老病友,迎来了新病友,在那漫长、混沌而又难以打发的晦涩时光里,就只看见天又亮了,天又黑了,往复循环无个止境。但我最为高兴的就是,随着治疗的步步跟进,除了肌体的不断康复,我也可以偶尔趁空眦着牙挪着腿去楼下大门外溜上一下号了。可是去哪里呢?我还是想回家,看看也成,毕竟是自己端端生活了好几年的窝不是?
实在的,我是这尘世里的逃兵,没事就只是寻下小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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