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网络
文学原创/白衣书生)
前天,如果说收获的话。我想,大抵应该有两件。一是在约了朋友吃饭之前的半小时,在旁边的那家不知道已有多少年没有去过的新华书店里淘到了本书,叫《娶个妖精做老婆》。这是部十三万字的情爱小说。结果,一不小心看下去,就从书店一路看到火锅店,然后再回到家直看到午夜。二是在捧着书回家时,被门卫叫住,递给我封信,拆开一看,是《中国作家》杂志社寄来的“绵山杯”获奖和笔会通知,我不久前写的那篇《守望黎明》得了三等奖。当然,其中让我最感兴趣的,除了获奖之外,便是被列为该杂志的签约作者。作为颁奖会和笔会的召开,对我这样喜爱文字的人来说,的确颇为兴奋。不过,呆板而沉闷的工作,总象冰凉的链索一样,把我束缚得少有能走到象山西绵山那样的好景致中去得以残喘的机会。当然,原因还是应该向内找的。不过,有那闲功夫,我还不如熬个通宵把这本妖精老婆的故事给一口气看完。
对于象这样子的淘书,我一般都会偶尔为之。一本好书,带给人的营养可是绵源不绝的。这让我想起雪漠文字的忠实信徒古之草,也不知道她把这一路的读书体会已经给写到了第几百几十几回了。我很少去专门看哪一个人的大量作品,久远的记忆中似乎只有鲁迅、琼瑶和汪国真。实际上,我更喜欢随意淘书,相中哪本是哪本,照很多人的说法,那才叫杂。也不清楚这对我曾经写杂文,是不是曾经给了不少帮助。我之看书,很少有要去专门记住哪句话的心思。我从不想去为那些文学的载体而费脑费神。我所在意的,就是读着时的感觉与体会,以及对写作手法的参考与借鉴。我从不想去做个人云亦云的人,至少在文字中是这样。不过,也有时常去说些别人嚼过了的话题的时候。我想,之所以会是这样,大抵是因为我原本就是一个纯粹的俗人罢。俗人之俗,就在于无论你写文字时感觉再如何高雅与飘逸,但却总是无法逃脱吃喝拉撒这一类事的。更何况,我还得为创造尽可能好点的生活条件而郁闷。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极为赞同生活的朴实,因为这除了我不具备奢侈的条件外,还能为我找回些心理上的平衡,并找到更多的生活的质感。不过,如果哪天一不小心中了500万,我还会不会再来这么想,那只有鬼才知道了。
这几天,有不少人关心我的婚恋问题,我都直言相告:不想再结婚了,如果遇不到让我够喜欢的人的话。而且,在生活中,我很喜欢那份独处时的静谧,因为总是会有源源不断的感念和故事,象清沏而甘甜的山泉般涌来。我所要做的,只是用笔匆匆地把它们尽可能多地记下来。所以,从某个角度出发,我并不是一个创作人,而只是一个记录者。在我所记录的文字里,并不都是发生过的事,有很多的都未曾真实地发生,但这并非就意味着不会成为现实。这世界,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谁又说得清?什么都有可能。就象我现在,所静默地等候着验证一份一年后的承诺一样。不用猜,那自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就是《娶个妖精做老婆》中所描述的白骨精,但我觉得,我的期望,似乎正是这故事中所独有的那份完美。但在这个世界里,还会有那样的完美吗?如果有,说不定也早被这蛮横的世俗给糟蹋掉了。所以,我的孤独,也正是一份坚持。尤其是在一些比我还俗的人眼里,我所描绘的绝对多的场景,也只是蒲松龄笔下那些人鬼情未了的虚幻故事罢了。但这样子的虚幻,很多时候却能带给人更多的向往与希冀,可以让人一路无知地看似满足地直走到坟墓中去,带着那高贵的阿Q精神。
我想,或许这才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收获吧!因为有了这样的收获,我才会活得更加精神,才会在把掉在桌缝里的芝麻粒给拍到桌面上来巧妙地沾进嘴里时,把那吸引旁人注意力的故事讲得更加引人入胜,以致于才能使我更加貌似自尊地活着,背地里却会为得了块看客的赏饼而倍感欣喜。于是,有了这些精神上的支撑,我就又可以人模人样地活着了,又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想着那些个勾人魂魄的美艳妖精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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