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控告酒吧领班或将为社会做件好事
(2013-08-08 08: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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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娱乐: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梦鸽状告的对象疑为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酒吧领班及经理。
网络小丑星短评:
昨天晚上正好在央视法治频道看到了这样一个案件,说是A女士近几年总是发现自己的钱包里经常少钱,有时是一二千,有时是几百元,由于每次数额都不大,所以没有报警。聪明的女儿为这位女士想到了一个法子,用安装摄像头的方法使潜藏多年的小偷现形。当A女士发现小偷竟然是自己交往了多年的邻居姐妹B女士后几乎晕了过去。由于顾及两家人的情面,A女士选择了私了。让B女士写了一个三十万的欠条,对方答应“分期付款”,每年五万,六年还清。首付两万元来的很及时,可到年底当A女士再向B女士讨要三万元的时候,B女士却反了口,并亲自投案自首,说自己只偷了A女士的900元,只所以写30万元的借条,是因为对方胁迫所致。法院最终判定B女士只偷了A女士的18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从这一案件的判定上来看,梦鸽如果掌握了有力的证据,状告酒吧领班及经理,胜算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法院判案往往是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根据。选择私了往往会对受害方雪上加霜。
但是,即使梦鸽这次控告大获全胜,也不会改变法院对其儿子轮奸案的判处,法院永远不会判处受害人杨女士轮奸众少年的。原因其实我在上文多次分析过:一是李某某等人在轮流性发生性关系时使用了暴力。二是即使是酒吧领班和经理有介绍卖淫嫖娼行为,他们没有强迫任何人卖淫的权力。三是退一万步讲,既使受害人是卖淫女,李某某在其不情愿的情况下轮流发生性关系就是轮奸。
鸽梦的这次控告也许是出自一个非常自私的想法,想借次来为他和李双江不争气的儿子减刑。但或许能为社会做出一件好事,从而促进“娱乐实名制”的产生。我们知道如今的卖淫嫖娼,都属于地下活动,所以许多都是由“黑社会”控制着,如果实名制以后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可以有效的扼制未成年人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卖淫嫖娼的泛滥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那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
可以适当的遏制腐败,赵明华、陈雪明之流也许就会顾及自己的身份,不会去招嫖,不会去当害群之马。
可以有效地对酒吧实行监管,如果全国的酒吧和小姐都在公安机关联网,那么,至少在酒吧内的性交易也就会大大的减少。但这可能吗?(吕梁远)
吕梁远,著名书画家,艺术评论家,当代象形书法创始人,作品被海内外藏家所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