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赵忠祥这回真的和芙蓉姐姐“同台共舞”了(图)

(2009-11-17 08:16:16)
标签:

电视购物广告

虚假广告

名誉

赵忠祥

杂谈

赵忠祥这回真的和芙蓉姐姐“同台共舞”了(图)据《华西都市报》报道,继侯耀华代言十个虚假广告道歉后,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媒购委”)日前通报了20个涉嫌违法的电视购物广告,赵忠祥被点名批评。昨晚记者在京获悉,针对被点名批评一事,赵忠祥已正式委托律师王富起草起诉书,以诽谤公民名誉为由,状告媒体购物专委会。而媒购委表示:欢迎赵忠祥打官司。

记者前日采访赵忠祥,问及为什么要打官司?赵忠祥说:“过去,有人多次伤害我,我大都以宽容心态息事宁人了。可这次,媒购委点名批评我代言的电视购物广告属违法,把我太太差点吓出心脏病。几天前,我还在睡觉,我太太一边做早餐一边看电视,突然,她惊慌失措地尖叫:‘赵忠祥!你怎么做违法广告?’我立即起床看电视新闻才知道此事。这个不真实的点名批评让我个人名誉受到了很大伤害,我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名誉。”

 

赵忠祥真的很冤吗?

 

 据千龙网一篇名为《赵忠祥:打官司,我只想表明我的清白!》赵忠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敢打包票,什么‘3盒见效’‘6盒见效’‘根治肺病这样的话不是我说的。赵忠祥表示,自己是很早之前接拍的那三个广告,但绝对不是代言的身份。我和广告商都有合同书,合同上都明确表明,我只是给他们做一期节目,节目中我的角色就是记者,以采访的形式来问专家,我自己不会说一句关于药品的好坏。赵忠祥再三强调,自己绝非广告代言人。

 

从赵忠祥所说的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这纯粹是狡辩,既然连自己都不知道“3盒见效”之类的,为什么还要节目呢?以赵忠祥的聪明,不至于傻到为一个“不明”产品做介绍,无偿去推广它吧。

 

赵忠祥主持舞林大会颇受争议,被人们冠以“芙蓉姐夫”的雅号。侯耀华事件出来以后,人民网作了一个专集,专门列举了一些代言违规广告的明星,赵忠祥首当其冲,倪萍、巩俐、郭德刚、文清等都上了光荣榜。更值得一提的是,名单中也有芙蓉姐姐的名字,这回赵忠祥和芙蓉姐姐可真是“同台共舞”了。

 

明星虚假广告,害人害己,理应严厉打击。其实如果我们平时能抵制明星代言的广告,在选购产品时不买明星们的账,让明星活跃在娱乐圈内,而不要活跃在广告舞台上,也就不会有这回事了。(网络小丑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