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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亿元的天价罚单是怎么开出来的?

(2008-10-01 08:10:46)
标签:

天价罚单

工商人员

处罚款

高瑞

工商

城管

小贩

1.75亿元

罚单

杂谈

分类: 民生

923日,肇庆市民高瑞接到工商局的告书,告知他在收到此书起三天内有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权利。告知书中说:“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作如下处罚:1.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取缔;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500元;3.处罚款人民币1750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万元,上缴国库。”

 

明眼人一看,显然这位工商局的管理人员一时疏忽,在17500元前面多加了一个“万”字。工商局也不会真正的收其一亿多元的。

 

但即使是17500元的罚款,丑人觉得也有点太重了。工商局解释是:根据高瑞的货品量,大致判断他两年来平均每月的赢利为500元,因此得出12500元违法所得处罚;另外,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中的无照经营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得出17500元处罚款。

 

试想一个大男人,每个月只有500元的收入,生活能好吗?你工商局将其两年来12500的收入“一网打尽”也就够重的了。还要搬出370号令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20000元以下是个不定数,为何你不考虑其生活困难少罚点,而是尽管往上靠呢?很显然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处罚态度有问题。

 

管理是为了很好的秩序,很好的秩序是为了群众能过上平安祥和的生活。因此上我们的工商人员、城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尽量考虑一下被执法者的实际情况。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无照经营者或地摊小贩是生活所迫,而不是有意来和你城管与工商人员来作对的。如果生活比较富余,谁还愿意顶严寒、冒烈日来到往往是脏乱差的城市角落为了挣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或者是零花钱来受这份洋罪呢?

 

不要将人性化管理只是喊在嘴上,而是要落实到行动中,大家以为呢?(网络小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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