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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4月30日应邀参加央视一个晚会上,蔡依林耍了一把“大牌”,拒绝与当地歌迷同台登场,代之以假歌迷(签约公司的内部工作人员)同台。导致晚会被迫中断数分钟。
虽然用假歌迷来献花、和假歌迷同台演出、运用“假嗓子”在歌唱圈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此后蔡依林的随行人员称,与歌迷互动的这个环节是没有写到演出合同里的!
难道演员所有的行动都需要写到合同上?尊重观众,举止文明这是一个演员起码应该做的。按照那位随行人员的逻辑,随地吐痰,满口脏话等一些不文明也没有写到合同中,那么象蔡依林这样的大牌在演出中就可以随便骂人,随便吐唾沫星子?
此后虽然蔡依林通过经纪人已正式公开道歉,希望央视谅解,希望央视既往不咎,今后能与央视再次合作。但其诚心和真正的动机不得不让人们怀疑。
素质不需要签到合同之中!(文/网络小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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