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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消息:“今年劳动节,一个全新的词语进入人们的视野——“过劳模”。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他们的工作强度可能比“劳模”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对北京、上海等四大城市的调查,已经有7成白领成为过劳模。”
我们在以前的一些劳模事迹中,总能看到XX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了几天几夜,攻开了一个XX难关。XX为了工作,连续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时间,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时间。那只是个别人的事迹,而今这种现象漫延到整个社会,不能不令人担扰。
7成白领是“过劳模”,那么又有多少蓝领,以至农民工是“过劳模”呢?
“过劳模”不是一种敬业现象,而是一种人人自危环境下的毒瘤。一企业老板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劳动法》不是我要违反,而是我的员工自己愿意违反!”这话乍听起来好象很有道理,但细想起来,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如果你企业的员工人人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工作,没有超负荷的工作量,没有无休止的竞争,会产生“过劳模”吗?
当然,也有一些人为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升迁机会而在不停的加班加点。如果一些人加班加点了,另一些人如果说“不”,那他们将很有可能被炒了鱿鱼。不合理的竞争就象毒瘤一样扩散到整个公司。甲公司这样做很有“成效”,乙公司就会前来取经,效仿。因为这种现象的最终受益者是企业的管理层、老板。
于是“过劳模”成为一种“时尚”,而这种时尚的负面现象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不加引导,过劳模有可能会进入最危险的受创期,最终导致过劳死”,因此有专家呼吁,减轻过度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有赖于整个社会保健系统的健全,有赖于整个社会的法制体系的健全。
愿早日铲除“过劳模”这颗毒瘤(文/网络小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