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军转干部关心的,正是政府官员关注的
官员们有句口头禅:“你关心的,就是我们关注的”。
就目前的情况看,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身份”问题及按“身份”获得相应权益的希望,非常渺茫。故而要将依法“解困”,牢牢地把握好。以下是企业军转干部所关心的几个问题。希望得到官员们的高度关注。
一是要盯紧“两年一调整”的“省定补”。“省定补”政策,已实行十多年了。属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长效机制之一。对此,企业军转干部刻骨铭心,入脑、入心。由于企业军转干部“不知情”的原因,2022年的“省定补”,官方“走程序”竟然走了一年之久。从2022年1月一直走到2022年12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务必牢牢盯紧“省定补”所
的程序。督促省相关部门提前“走程序”、尽快“走程序”。不要重演2022年“走程序”走了一年的噱头。
二是要依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向全国承诺的完善与军地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即“完善和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区域协调机制,推动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区域协调机制”,是纠正、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不平衡、欠公正、差距大,引发的矛盾和混乱的重要行政手段。江苏省苏南五市与苏北、苏中八市的“解困”差距之大,已经引起了八市企业军转干部的强烈不满和愤怨。若不能及时协调纠正,势必影响和谐稳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应责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相关部门,利用“区域协调机制”,予以协调和调整。确保苏北、苏中企业军转干部的和谐稳定。
三是请求扬州市委市政府,依据7月29日召开的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精神,兑现前任分管市长和事务局局长承诺的,解决扬州市企业军转干部苏中“解困”最低、全省“解困”垫底的”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住房补助制度”已有多年。而企业军转干部,则被排除为行政事业单位之异己。对此,虽已诉求多年,但仍未解决。许多企业军转干部,甚至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都未能享用。要求增发“住房补助”,情理之中。应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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