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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访”,阻断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023-05-14 14:00:07)
“截访”,阻断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截访”,阻断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我们的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将其视为是“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信访条例》第一条),“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信访条例》第三条)
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否则,国家就不会投入大量资金,设立从地方到中央的层层叠叠的信访工作部门。为规范公民信访,特意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对国家信访局,还进行了“升格”管理。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党和政府的本意,是敞开信访大门,让党和政府“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困扰信访人员的是,有些部门、有些单位、有些领导,以维护稳定为借口,千方百计阻挠信访人员上访。此举,被人民群众称之为“截访”。有的甚至不失手段,利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动用公安、国安资源,对信访人员实施跟踪监控。更有甚者,有的追踪到信访人下榻的旅馆,深夜将信访人带回原籍。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截访”的做法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更是不可取的。他阻断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桥梁和途径。让党和政府成为脱离人民群众不了解民情、不懂得民智、不晓得民利的睁眼瞎。再说,“截访”的错误做法,还有可能导致民冤无处申、民理无处诉,基层官员胡作非为、为非作歹,报复性的恶性事件频发的可能。
此外,国家对官员的考核,也不宜将上访的多寡列为考核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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