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憾事四则
壬寅已逝,回首往事,扬州市企业军转干部有四项维权憾事:
一、2022年四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员给束义同志打来电话,信誓旦旦地承诺受理扬州市企业军转干部的《复查申请》。事后即无影无踪了。期间,束义等企业军转干部代表,曾多次以走访、信函形式反映诉求。省厅官员敷衍、搪塞,就是不来扬州复查,兑现电话承诺。未对我们的《复查申请》依法进行复查。省厅的做法违反了《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2019)27号《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扬州维权志愿者,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可否就扬州企业军转干部提出的《复查申请》,省厅未授理事由,控告省厅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二、2022年,扬州市的维权志愿者,多次以信函、口头的形式请求市领导召开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市官员一推再推,特别是2022年“八一”前后,市局官员承诺,“二十大”后,分管市长将召开座谈会。经多次催促,座谈会仍未召开。遥想当年,获悉原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来扬州任市委书记以来。企业军转干部甚为高兴。憧憬、期待……企业军转干部的美好前景。满怀期待地迎来了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历的厅长,来扬任书记。可几年过去了,本市企业军转干部“涛声依旧”。若没有记错,好像从未安排或指派分管领导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几年来的实践,让大家甚为失望。扬州市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金额,依旧全省倒数。
三、增加24元/月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其政策依据令人匪夷所思。为什么苏南在理解“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时,以“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统计依据,因而苏南五市的企业军转干部每年以400~500元/月的幅度递增。而扬州只增加24元/月。务必请省、市事务厅局向扬州市企业军转干部解释清楚、说明原因。
四、300元/月的省定补,应于2022年1月兑现,为什么走程序走了一年,至2023年一月才兑现。已成为坊间茶余饭后的笑柄。鉴于历史的经验,2024年的省定补,请求省事务厅从现在起,就着手“走程序”,只有这样,2024年的“省定补”,才有望于2024年1月起兑现。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三月若不播种,秋三月难收六谷。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企业军转干部唯有自己“撸起袖子加油干”!依法、依规,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解困收入,才有望像苏南那样,年年有较多的增长;才有望实现裴金佳部长最近提出的“让退役军人成为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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