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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妇女富人计划生育等 |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已实行多年,争议却从未停止过,客观地说,它的功与过只好由后人去评说,倒是为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对多生、超生的处罚,这些年来故事很多,可谓是奇招迭出,让人颇多感慨。比如让孕妇到乡下或外地躲一段时间,生下孩子过个一两年、两三年将孩子抱回说是领养别人家的;弄张假证明,证明第一胎有残疾,多获取一个合法的生育指标。又比如,让妻子怀孕后出境,去香港或国外分娩......前者多是有关系有门路的,后者则为有钱人。没关系没门路又没钱的也有办法,夫妻双双外出打工,加入“超生游击队”......最近听说又曝出一新招数。
避开国内计生政策限制,笔者觉得仍是主要原因,至于因不孕不育或为了移民,可选的方案很多,不一定非出此招。这一招的好处还在于,从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处罚的角度看,更加安全。这么说吧,无论是偷偷生一个,或弄虚作假搞个生育指标,都有被人检举揭发的可能,这样的例子我就不举了。而即便跑到海外超生,也属违反计划生育,回国后仍免不了要受处罚,比如著名运动员田亮夫妇,据说后来就缴纳了大额罚款。但如果找一美国妇女代孕,自始至终就无需躲躲藏藏,也无需为孩子上不了户口犯愁,孩子生下来就是美国籍,把孩子抱回家也没人知道、证明这孩子是你的。
如今,国内富人花钱雇美国妇女代孕,并且有可能成为一种新趋势,谁说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新盲点呢?
只是,当一项制度、政策对有关系、有门路、有权有势的人,对有钱人基本没有约束力,只能管束老实巴交的平民百姓和穷人时,它存在的合理性难道不值得思考?改革这一制度或政策,难道不应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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