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最近已引起全社会关注,但因案发于六年前,许多人对案情不太了解,容我先简述一下。
2006年10月1日晚9点,做小生意的唐慧夫妇收摊回家,发现11岁女儿乐乐(化名)没回家。夫妻二人找了一夜,女儿第二天早上自己回来了。发现女儿手上有伤痕,但无大碍,唐慧没太上心。可是,10月3日下午,乐乐留下一张纸条:“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去做事賺錢,不去不行。您放心,过不了多久我会回来的……”
后来才知道,10月1日那晚,乐乐被一个叫周军辉的男子引诱強奸四次。10月3日,周军辉以“将丑事告到学校”要挟乐乐。当晚8点,乐乐被帶到柳情緣休闲屋。
无法找到女儿的唐慧急得只有向警方报案。直到2006年12月20日,唐慧接到一神秘电话:“你女儿就在零陵区柳情緣休闲中心,快去看看吧!”。经过十多天守候,唐慧终于在该休闲中心找到目光呆滯的女儿。唐慧随后找来负责女儿失踪案的警察杨某,楊某过来一趟便匆匆离开。唐慧又拔打110,民警帮她帶出女儿。回到家,女儿才缓过神,一头扑进母亲怀里痛哭。那天,母女俩彻夜未眠。
乐乐自述,到柳情緣的第一天,老板娘秦星就让她上班。乐乐想跑,遭到威胁。有人天天守着她。有次她偷偷拿别人的手机給爸爸打电话,结果被发现,一个叫陈刚的人将她捆绑,并用刀顶着她说:“我知道你父母住在哪里,再敢打电话,就杀你全家。”
三个月时间里,乐乐每天被强迫陪客,每次出去陪客都是小車接送,被强暴了100多次。2006年12月底一个晚上,刘润、兰小强、蒋军军、秦星之弟等四人,将乐乐轮奸达5小时之久......惨绝人寰。
......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秦星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至此,这起骇人听闻的强奸幼女、逼迫幼女卖淫案历经两次重审、四次判决,似乎尘埃落定。
有人说,这个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归功于唐慧6年来的奔走和上访。
看似尘埃落定,但唐慧不满这个结局,依旧上访。日前,唐慧因阻拦湖南党代会代表车辆喊冤,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社会影响”等罪名处劳教一年六个月,送进了劳教所,引来舆论一片哗然。唐慧说,“之所以持续上访,是因为女儿的案子,从头到尾没有得到公平处理。”其中,尤以100多名嫖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最让她心有不甘。
唐慧心有不甘是有道理的。该案不同于一般嫖娼卖淫案。不同之处在于卖淫者是名11岁幼女,而且是被强迫、劫持卖淫的。从该案披露的材料中得知,乐乐被迫卖淫,均被接送至永州国土宾馆、零陵宾馆、美伦等宾馆,唐慧多次请求调查上述地方摄像资料和住房登记等,均被侦查人员拒绝。本案律师称,直到2007年1月24日,永州市公安局未进行有效侦查,错失时机,导致犯罪分子毁灭证据、串供、解散卖淫女、逃跑......
从乐乐事后的自述中,人们依据老板每天都要她去陪客,每次都小车接送这一情节判断,100多名嫖客多非等闲之辈。小车在永州这个城市成为百姓交通工具,应该是近三、五年的事,六年之前能用小车接送嫖宿女的人,除了富豪,就只能是官员或象警察这类公务人员,或者所谓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问题就在这里,这个案子所以拖了六年才迟迟判决,唐慧怀疑,人们都有理由怀疑,正是因为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担心100多名嫖客一旦暴露,可能牵扯出更多内幕,危及许多人的官位、地位、权力、脸面甚至工作或饭碗,才预留出那么长时间,打算让一切随时间流逝而流逝。
唐慧点中了要害,永州市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害怕了。人们不禁要问,永州市公安局不顾社会舆论,不惜将唐慧送去劳教,到底想遮掩什么,替谁遮掩?
让人欣喜的是,昨天新华网刊出了新华社评论,标题是: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怎能这样对待人民?让关注唐慧母女命运的人们长舒一口气,有点爽。
唐慧的不满合情合理,相信很多人和唐慧一样,也在发出这样的诘问: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百余名嫖客都有谁?搞清楚这一点,也就搞清了此案迟迟得不到公正处理的原因,也就给了唐慧和关注这一案件,关注唐慧母女命运的人们一个满意答复。才有可能揭开本案背后腐败、阴暗、贪赃枉法等等不为人知的黑幕,将永州地方上涉及此案的贪官、流氓、地痞等一网打尽。
笔者相信,依靠现有证人、证据,依靠先进的刑侦技术、手段,搞清楚这一点并不难。问题是想不想搞清楚,愿不愿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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