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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亚丽造假案处理的两点困惑

(2010-04-12 17:02:50)
标签:

石家庄

王亚丽

造假

骗官

张振江

腐败

分类: 夜话南山

     轰动一时的“原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造假案”近日得到处理,来自“河北日报”的最新消息称:经查,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党等基本情况虚假,录干违反规定,恶意向组织隐瞒虚假情况,并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经研究决定,对王亚丽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杨路群、耿震环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时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赵贵世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栗建华、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柳泽启、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长张志敏、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房建文、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付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处理决定中看到,除王亚丽本人和原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原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其他八人分别得到“留党察看二年”、“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这件事看上去尘埃落定,却给我留下两点困惑。困惑一,在这起骇人听闻堪称世界级丑闻中居然只有两人“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具体犯什么罪官方语焉不详),而在王亚丽长达十余年升迁路上一个最关键人物——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张振江居然只落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从王亚丽的升迁历程中看到,20岁的农家女丁增欣认识靠修路暴富的王破盘,成为其“干女儿”摇身一变成为“王亚丽”,王第一次步入仕途,是1996年1月投奔市交通局局长王志峰调入交通局稽征处任人事科副科长,并办理了石家庄户口。两年后王志峰因涉嫌贪污逃往国外,被“双开”,王亚丽转而投奔时任新华区党委书记的张振江。随后傍着不断升迁的张振江,先是被提拔至西柏坡纪念馆任馆长助理,由副科升为正科;不久又经张振江授意,由西柏坡纪念馆书记、馆长举荐经市委组织部核准成为年轻后备干部,并挂职鹿泉经济开发区科技副主任。挂职期满后,已升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张振江多次向鹿泉市委书记举荐王亚丽,使王获任鹿泉开发区党委书记。2007年3月,张振江任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再次授意他人向市委组织部举荐王亚丽任团市委副书记,使王亚丽最终完成从一名农家女到处级官员的“华丽转身”。这样一个不遗余力帮肋一名女骗子步步高升的官员居然没有“涉嫌犯罪”,到底是体制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我不知道。在我眼里,在公众眼里,一个通过造假获取无所不能的权力并进入到国家和政府权力机关的骗子,比通过造假骗人钱财的骗子更具危害,更可恶。而帮助骗子造假让骗子在万众瞩目的国家机关大行其道,不是骗子的同伙是什么,怎么就不“涉嫌犯罪”呢?作为王亚丽的“贵人”和王亚丽升迁的有力推手,张振江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石家庄市官方也一直没讲楚。困惑二,既然在此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张振江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那其余七名帮助王亚丽升迁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党内警告”处分就不奇怪了。而这一事件中我相信石家庄市官场一定还有更多知情者,而知情不报不阻挠不受到任何处分也就合情合理。让我难以理解的是,“留党察看二年”、“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难道算得上处罚?把这样的党内处理意见作为对违法犯罪官员的处罚而张扬于媒体和公众,实难避以党纪代替国法之嫌,也与建立健全的法制社会明显相悖。给人最直接的感受是党员这个身份原来可以成为官员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这个挡箭牌有着超常的厚度,它由“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层层叠加而成。难怪步入仕途或者准备步入仕途的人们先要想方设法解决组织问题,由此我不得不怀疑众多入党者的最初动机,也探寻出一点党的队伍虽日益庞大,腐败犯罪分子却层出不穷的原因所在。

    党和政府官员涉嫌腐败犯罪处罚量刑过轻,多年来一直是引发公众诟病和强烈不满的问题之一。“从严治党”一贯是党振臂高呼的一句口号,但如果谨谨只是口号不落实,来自党内的腐败犯罪就永远无法遏止,也就很难谈得上真正的社会和谐。具体到“原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造假案”,如此轻描淡写不深挖细查的处理,我想是很难保证党和政府机关不会出现更多的王亚丽、李亚丽、张亚丽的。这不单是我的困惑,我想也足该引起石家庄市官方和执政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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