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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期盼的提案始终没人提出来

(2010-03-11 14:30:16)
标签:

提案

法律

形同虚设

儿戏

监督

分类: 夜话南山

     眼看“两会”接近尾声,最希望看到的提案却不见有人提出来,我很着急。什么提案呢?就是希望尽快制订一部法律。我不是法学家,不知道该怎么给这部法律命名,在想不出更切实更好的名字前我权且把它叫作“落实法”。如今我国已经或者正在进入法制社会,在不断完善现有法律的同时还在与时俱进地不断制订新的法律。法不可谓不多,缺乏的是严格执行和落实。举个例子,这几天“两会”委员和代表正就“选举法”讨论得热火朝天,为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获得同样多选举名额津津乐道,我却一头雾水。我已是四十奔好几的人了,不怕人笑话,却从来没参加过什么选举为谁投过什么票。我的妻子、孩子和我一样,我们一直生活在城镇。这么多年了,作为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应充分享有法律赋予选举权的居民,(称公民有点奢侈),没有谁把选票交给过我们,也没有谁通知我们在什么时间去什么地方参加投票这件事。就我所知,这个情况相当普遍。很显然,“选举法”长期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不是说得严重了,作为选举组织者的地方“人大”和政府部门不积极宣传和督促人们参加选举,本身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是不负责任的,也应该被界定是违法的。既然违法,要不要追究惩处呢?追究惩处谁呢?答案不难找,可惜没有法律依据。不要怪人们不严肃,类似于“选举法”这样的法律多年来已被看成一种游戏,它也确实已被实施这类法律的地方政府部门和组织游戏化了。再举一个例子,去年央视“焦点访谈”曾报导河南平顶山市六个区县的环保局因严重超编,(最少的超编100%,其中鲁山县环保局在编28人,实有155人,超编450%)于是各县环保局把从企业征收的1000多万元排污费挪用作超编人员工资,于是出现了一方面政府倡导“低碳经济”一方面污染长期得不到治理,老百姓苦不堪言的现状。(类似的违法我估计不只河南也不只环保一个部门有),依据《环境保护法》,挪用排污费自然属违法,可这事却不了了之,地方政府及环保局官员辩称没有个人贪污。没有贪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不算违法犯罪,很可笑的逻辑。一部严肃的法律,就这样被游戏化了。

    形同虚设得不到落实的法律在我国有很多,众委员和代表应该看得到的。为什么不关注呢?想来想去可能有下面几点原因,一是来自底层的委员和代表太少,其他委员和代表对此缺乏感受;二是虽来自底层,却多是些如申奶奶和倪大妈那样只知道举手赞成的“爱国者”;三是如果制订一部象我说的“落实法”,违法的主体多是政府和官员,制订惩处官员的法律官员们肯定不乐意,自然也就不会提交我希望有的提案。这让我非常郁闷。记得“两会”期间温总理曾说过要为监督和批评政府创造条件,这话有点温暖人心。创造什么条件,我觉得如果制订一部类似于“落实法”这个意思的法律,算得上一个不错的条件,而且法制化。我也希望有“好事者”能把这个想法和提议一级一级带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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