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剧是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他是圣洁的,不容以之名行宣扬淫秽之实.在戏剧艺术中,没有搂搂抱抱,更没有什麽裸体.传统文艺中,连东北二人转中一点庸俗的动作都不能被媒体容忍,难道能容忍这样这种行为吗?!下面将搜狐网上的文章转录于下,供网友参考.这是艺术,还是亵渎传统戏剧?!
1988年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生育知识、疾病防治和其他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性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http://116.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7/6/23/11/1/113ef58f6dd.jpg 从法律角度来看,摄影师刘铮的这些摄影作品不仅没有侵犯他人之合法权利,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反而享有著作权。作为艺术,能否为大众所接受,是摄影师无法左右的。但摄影师本人的著作权和名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些网络或博客发表对摄影师刘铮本人带有明显的人身攻击的言论,是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反道,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权利在行使时必然受到“某些限制”,这些限制要求自由发表言论者“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如果是出于恶意,利用他人作品的特定表达形式,对他人作品的原有主题或者原意进行歪曲,这样的言论自由理所当然要受到限制和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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