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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吧!这鹰是他们那边飞过来的

(2007-11-27 15:29:10)

                           吃吧!这鹰是他们那边飞过来的

                                                       张继民
  因为人为因素,有些动物惨烈地死去,让人觉可怜可惜的同时,多少也会感到无奈,似乎是可以理解的。有两则发生在青海的例子就很说明问题。

  一次在互助北山国家森林公园,陪同笔者的一位人士坦承,他小时候常在此地放羊,因为那时粮食欠缺,吃不饱肚子,只好猎取野生动物充饥。由于蓝马鸡比较好捕捉,真的记不得吃了多少只,是蓝马鸡使他活了下来。后来长大了,工作了,才知道蓝马鸡是国家保护动物。现在他又竭尽全力地搞起野生动物保护。显然,他当吃蓝马鸡是出于最起码的生存需要。 

  有一年8月,笔者乘车环青海湖高速奔驰。转到湖的东岸,不时可以看到农民们在湖畔用土块筑墙围起的油菜田。放眼望去,共现于一景的竟是土墙褐褐、油菜田黄、湖面幽蓝。一处处蜂箱和正在劳作的养蜂人的出现,表明大量的油菜种植,带动了湖边养蜂业的发展。不过,沿路养蜂,也产生我不忍见的一幕:疾行的汽车,不时使辛勤的蜜蜂丧命于挡风玻璃上,为我们开车的师傅说,这是无法避免的伤害。因为他看不见蜜蜂在车前飞动,只有当它的身体被撞碎,在挡风玻璃上多了一小片“糖浆”,才知道一个小生命就这样惨烈地完结了。有学者估算,一只蜜蜂一次只能采撷20毫克的花蜜。它采集一公斤花蜜需要飞行5~6万“航次”,若制造成一克蜂蜜须采集1500~1600朵花的花蜜,以飞行长度计算,为了制造一公斤蜂蜜,蜜蜂必须飞行36~45万公里。哦!它们是何等辛勤的小生灵。看看我们车子挡风玻璃上已经糊了百多片“糖浆”,以至影响视线。对于造福于人类的蜜蜂如此地死去,实在让人感到惋惜。

  然而,下面的例子就令我难以接受。七八年前,笔者在山西某景区就见过这样一幕:我们下山走到一处山门,不但见有人向我们出卖动物标本,还有人在广场摆开刚刚打来的野生动物。我俯身摸了摸,有的动物身上尚有余温。还有一次在张家界,笔者在一家小吃店就餐,店主就向我们兜售起鼯鼠皮(当地称飞狐)。为了证明他不是说说而已,还搬来梯子爬上二层阁楼,拿下五六张鼯鼠皮供我们选择。他说他知道政府明令不让捉,这都是他夜里进山抓来的。在门口,一男子在摆弄猴面鹰,谁与其合影,收费一元。 

  我以为,这些都是几年前发生的事,尚属宣传力度不够,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观念较差所致。随着保护野生动物教育深入人心,人们保护意识已得到強化。但去年我在我国南部边疆某地采访,感到人们的环境意识远非那么高,又出现了让我不安的一幕:陪同人员说要请我尝尝鲜,吃一道鹰与眼镜蛇合炖的汤,特别鲜美。我马上拒绝,说这些都是国家保护动物。没想到他道出了我料想不到的理由:“这鹰是他们那边飞过来的,蛇也是他们那边爬过来的,不存在保护问题。”看来,只要想吃,没有理由也能找出理由来。问题是,老鹰不懂政治,怎会分出国界!保护野生动物无国界,是不能能分他们那边或我们这边的。

  无独有偶,前不久,我在新疆喀纳斯景区路边又看到另一场景,一人手持雄鹰招商:游客举着鹰合影一次五元。这让我深感保护野生动物任重而道远,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昆仑山口,人们为缅怀杰桑·索南达杰为保护藏羚羊与犯罪分子搏斗而牺牲的英雄业绩,在为他竖起雕像同时,还为他镌刻了“音容常在 功盖昆仑”两行字。杰桑·索南达杰的死,说明保护野生动物远非有了法律条文,就能保护野生动物的正常繁衍,还要有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去为之而奋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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