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介入刑事案调查,司法部门“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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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看守所李乔明杂谈 |
分类: 《妄评时事》 |
云南一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躲猫猫”撞墙后重伤身亡一事在互联网曝光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网络舆论聚焦。自从《关于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查“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的公告》刊发,社会各界踊跃报名,至截止时间,共有510余人通过电话和网络进行了报名。省委宣传部从报名人员中随机进行了选择,组成了“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
事件发展到这种程度,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对于李乔明死亡事因给出的说法过于牵强,网名对此也是众说纷纭,就有网民称“躲猫猫”的解释为滑天下之大稽,几个嫌疑犯怎么可能在看守所玩三岁小孩的把戏,另外也有网友说,躲猫猫"其实应该是监狱内犯人之间相互惩罚的一种方式,还有很多名目,名称都很生活化,但非常残忍,监狱也是一个社会,存在丑恶和善良,监狱管理的合理化有待改进。 “躲猫猫”事件在遭到各界的质疑声之后,云南官方在舆论压力下显然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因此只好出此下策,借助网络力量将此事彻查。
但云南官方这种做法显然有失妥当,政府机关在针对看守所内伤亡事件给出的答复不够严谨的情况下,因迅速展开事件调查,还死难者家属一个清白,而不是为了排遣社会舆论压力,刻意将事件公开化。
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是不错,但调查案情真相应该是司法部门的天职,如果不能够依靠我们的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而是交给社会各界去调查,是司法部门办案效率下降,还是办案人员推卸责任,有意渎职?
其次,任何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组织和个人均不能充当刑事案件的调查者或裁判者,所谓网友参与调查,只是因为网友的急切愿望,不过是在呼吁职能机关公正介入,并保证办案过程更公开透明。网友只是代表公众利益的一种虚拟身份,不可能担负起充当法官的神圣使命。
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适当排解公众与政府机构对某一事件产生分歧所带来的舆论影响,但不是角色相互错位,所有成员应该各尽其职,各司其责,既要体现对制度的尊重,也要适当避免可避免以人治代替法治。
最后是一个题外话,“躲猫猫”可能会成为继“俯卧撑”之后又一个由案件引发的网络流行语,网上甚至很快就盛行玩“躲猫猫”的游戏了。互联网比较通俗化,公众借此调侃倒没什么不雅,但司法部门如果也“躲猫猫”的话,最后真会遭遇公众的信任危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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