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觉得,自己活得一点也不庄严。
一直以为时间走的太慢。老鬼大哥前些天过更年期的时候,他说更年期的感觉,就是有一点烦。想起以前曾经烦过,想必那种时候就是更年期罢。不经意间,我就把更年期轻易混过去了。只是不知道青春期是否已经被我错过。人到中年,虽然越来越糊涂了,路却越走越平。也许这与看透了许多事情有关。
比如,我知道喝酒总有醉的时候,于是能不喝就不喝了。又如,人总有死的一天,所以我想,能不活就不活了。当我死期来临,我希望我最好成为烈士。生前不是英雄,死后弄个烈士称号留给后人,肯定非常好玩。日子实在太清淡了,不敢杀人放火,不敢谈情说爱。尤其可悲的是比青春期还珍贵的更年期竟然被我不知什么时候也过完了。我本应该利用更年期的优势,得意洋洋去骂一通大街。人的一生,青春期可以重复使用,而更年期则只有一次。我越来越佩服时值更年期的老鬼大哥在列车上敢于进女厕所,我也佩服始终处于青春期的老歌同志一边喊着爱自己的老婆,一边爬上墙头去等红杏。记得柠檬写过一篇专题文章《和老公谈恋爱》,读完之后,我曾责怪妻子:你怎么不和我谈恋爱呀?妻子说我有病。由此可见,柠檬的老公是个身体健康的人。而我却是一个患者,尽管至今也不知道自己都有什么毛病。
我只好和我的儿子老乐去谈恋爱。可我发现,老乐对我已经远远不及以前那么亲热。我很喜欢摸他的小鸡鸡,他目前的最大限度,只是让我看看。而且,事先我还必须找个理由。他一边让我看,一边向我不耐烦地解释:没丢,还在身上粘着呢!我说老乐对我不如以前亲热,是我送他回他所在的寄宿学校,他一看见他的同学,立刻像只欢快的小鸟,吱吱喳喳说个没完,顿时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而我以前每当送他回托儿所,分别的时候,他总是泪汪汪的依依不舍。
我和我的儿子老乐距离越来越远,除非当他有求于我。可见,我的现实生活,已是多么寒酸。
若说度日如年,我在每一天里所度过的时间应该不止一年。一般的情况下(特殊情况除外),我每天的下午到公司转一转,随即上网,到论坛里发帖回帖。与此同时,就有朋友陆续和我联系,晚上一起喝酒或者玩牌,直至夜半或者通宵,上午则睡大觉。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可能就是因为每天都是重复前一天的故事,总没有新奇感。如果也像老歌同志那样跳墙去偷红杏,顺便尝尝柠檬,或像徽地文狐每天换个小妖,天天都做新郎,或像风过无悔多认几个漂亮妹子照耀照耀自己。哪怕像尹享泽会写小说,而且引人入生;哪怕像雁无伤能写诗歌,而且沁人心菲,日子也就不难熬了。
缺什么想什么,这是人之常情。关键的是,企图满足某些愿望,往往不是人人能及。每当看到人们别有用心地在搞文学创作,而我旁若无人地贪于文字游戏,可我无论怎样下定决心,也学不来一身正气。看来,为民请命、伸张正义、安邦富国这些工作只能由正人君子们去完成了。
我只是想,如果我是一个神仙该有多好,天上一日,地下一年,蟠桃肯定要比柠檬可口,比红杏还甜。如果是个妖精也行,找处风水宝地占山为王,掠来小锶权作压塞夫人,一起兴风作浪,不亦乐乎?哪怕是个歹徒也挺不错,只要把美酒苦咖啡送给警察老歌同志,任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老歌同志肯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神仙的一天是平民的一年,妖精的一天是平民的二年,歹徒的一天是平民的三年。根据以上卧氏定理,从你度一日如几年还是度一年如几日,就能推断出来你的真正身份。
完稿于2007-09-21-卧夫(题图摄于K340次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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