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精辩胜于雄辩

(2007-06-30 22:12:43)
标签:

辩论

魅力

分类: 感言
精辩胜于雄辩   在摒除关系和暗箱操作的法庭上控辩双方的律师的语言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往往能够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判定。
   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美国俄州地方高等法院受理了一桩颇为棘手的杀人案件。法院经过漫长的调查,已经掌握了嫌疑人的相关证据,但由于辩方律师非常雄辩,坚持认为被害人的尸体没有找到,就是谋杀罪不成立,要求判他的当事人无罪。致使法庭难以判决。  
  在最后一次庭审中,法庭就被告是否有罪展开辩论时,被告律师站起来说:“我有一个重要的证据提供法庭,会让你们大吃一惊。”说罢抬腕看了一下手表又把目光向法庭入口处望了一下说:“再过一分钟,在本案中被认定已经死亡的那个人,将从那个门口走进法庭。”
  人们一下子被震撼了,被害人竟然还活着?几乎所有的人把目光聚焦在门口,紧张地等待着石破天惊的一幕发生。
  可是一分钟已过去了,没有任何人从那扇门里走进来。
  这时,辩护律师娓娓说道:“请原谅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这是我虚拟的一个情节,那个所谓的被害人并没有从那个门口走进来。但是,你们刚才的反应却证明了一点,那就是你们也并不能完全肯定那个人已经死亡。鉴于此,所有的对我当事人的指控都是不成立的,请法庭判定我的当事人无罪!”
  法官和陪审团的成员们顿时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境地,一个个面面相觑,无人能驳回他的说法。是啊!既然认定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什么还要等他从门口进来呢!
 精辩胜于雄辩 主控方的首席律师凯勒先生站起来了。他是个办案经验非常丰富的人,说话不多而往往切中要害。他这时不慌不忙地驳斥道:“是的,没错!刚才大家都看门口了,这说明大家对被害人是否死亡还心存疑虑,可这并不奇怪啊!任何推断都有可能发生意外,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是当事人,当然不能确定被害人是否死亡。可是我注意到了,在这个法庭上就有一个人没朝门口看,因为他知道被害人已经确实死了,他根本就不相信被害人能再从门口走进来!这个人是谁呢?我告诉你,尊敬的辩方律师先生!他就是你的当事人——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杀人者!”精辩胜于雄辩
  精辩胜于雄辩,辩方律师哑言了,这关键的一句,最终促使嫌疑人杀人罪名成立。这个案例,后来被收入美国联邦法院的案例汇编,成为法学界的经典。
 
 


女:世间事不知怎分对错
男:懒得问恩怨怎分开
女:当一切若浮云
男:只有情永在
合:心中记一份爱
女:再不问问一声应否去爱
男:爱海内一切也应该
女:也不怕消失去
男:不会难替代
合:风声里都找到爱
女:未怕分开纵使分开
亦都知美梦仍会在
男:何必感慨谁会意外
此心不变迁何曾改
女:再不用口中天天说爱
男:懒分辨心内情意若何
女:有朝会暂别离
男:不会成障碍
合:清风里都找到爱
啊千山里都找到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