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用地将现零增长或负增长(zhuan)
(2009-12-16 2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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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他山之石 |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杨兴云 日前正在公示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草案要求,到2020年,深圳建设用地将从“微增长”逐步到“零增长”或“负增长”, 其中2008—2012年新增居住用地总量9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70公顷。
按照《土地规划》的要求,至2020年,深圳全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6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3900公顷以内。
《土地规划》还从集约性方面对建设用地地均GDP作出目标要求: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产出率≥20亿元/平方公里,全市每年万元GDP建设用地年均下降7%。
根据规划要求,在规划期末深圳将实现建设用地“微增长”。规划期间,经济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四区完全实现建设用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规划期间经济特区外宝安、龙岗、光明和坪山四区建设用地规模增速逐步下降。
面对深圳正面临的土地短缺困境,规划显示,深圳市将启用空间拓展战略、循环集约战略、生态和谐战略来破解深圳土地困局。
首先,深圳将适度实施围填海造地,拓展用地新空间。到2015年,深圳共划定15个工程用海功能区。其中围海造地区共划定7个功能区,包括坝光填海区、盐田填海区、深圳湾填海区、太子湾填海区、福永—前海填海区、宝安综合港区填海区、沙井填海区,总面积为52平方公里。
此外,深圳还将通过地下公共空间系统、交通系统、市政系统和人防系统等统一规划建设,拓展城市建设发展空间,构建地下空间利用体系。
与此同时,深圳还将按照刚刚出台的《深圳城市更新办法》从存量空间中盘活土地,推动土地管理的重点从新增供地管理为主向存量土地管理为主转变,按照产业发展和功能完善的要求,改革土地出让年期制度,缩短土地流转周期,建立有效的土地利用流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