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
(2023-06-09 2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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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hnlk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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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
2023/6/9。20.44
少论这类,也让人没办法哈。甚至我看到论法的人也都跳过了,忽略了法的基础是思辨和群议。
法在理论上有两种。
一种是道德法。
一种是逻辑法。
道德法就是依从于当时的道德,如一些人谈,法是道德的一种强化,其实法不该是道德的强化,法更指向于引导更好的未来。道德总是落后的。不断进步的。
道德法,如,戴头巾,当时都认为该戴头巾,以至于到成为一种道德,不戴头巾,法就可以处理。
如,出轨,从道德上认为有问题,不忠诚,道德法体系就会处罚,甚至很严重。
最简单的,道德法都是疑罪从有,决不放过一个坏人,哪怕冤枉无数好人。因为是要维护道德的。道德是一个体系结构,人是可以为了道德而被忽视的。
最简单的宋明理学,灭人欲,存天理。生死事小,失节事大,这都能被认同,能成为一种道德,甚至被人自我认同,也形成道德法。
在逻辑法上不是这样的,逻辑法是根本是人,依据的是逻辑,指向的是更好的未来。
逻辑上,人戴不戴头巾,属于个人的穿衣自由,而且不影响他人,逻辑法就不会认为这是个问题。
出轨也是个人的选择,情感选择,婚姻维护的是财产,不是情感,逻辑法也不会认为出轨有问题,不存在法上的问题。因为是人的选择。出轨本身没有法问题,其他问题是其他问题。
逻辑法就是疑罪从无,宁可放过罪犯,也不冤枉好人,因为冤枉一个好人就毁掉了这个人的一生可能。
逻辑法的目的是保护人的,不是保护某个道德,尤其是未经思辨的。
见友人谈一个案子,什么不良女子被拘捕。很著名的事就不多谈了。一些人肯定会认为大快人心。很符合群体心理需求。
我就想起多年前一个路过的人偶尔给我提及的美的一个案子,也很著名,一个著名运动员杀妻,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他杀的,但因为一些失误导致证据失效,还是被判无罪。
是否放过了凶手呢?可能。
这就是逻辑法的审判,不以情感道德的,而是以证据链,无法百分百确定是,就是不是。
逻辑法确实可能放过凶手,但其提供的是一个保障体系,符合逻辑,且清晰可寻的保障体系。非常清晰。
而道德法不是,道德是变化的,是很难清晰的。甚至不符合逻辑的。
道德法被逻辑法的逐渐取代,就是,法的本质是提供保障和安全感,指向更好的未来,逻辑上更好的,道德本身就是落后的,也是变化的,等于让人丧失安全感,丧失自我而揣测甚至服从道德。
不过谈这些,都没太大价值。
法的基础的问题了。也不多说了。
所以我说,法的事件,和谈法的人和事啊,我多不看,若说最大的感觉,看运气吧。如果你多有所知一些,也会发现,很多都很奇特,情形类似,但各不相同。很有点看心情,看大家意思的意思,群情和道德观会影响司法,让司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公正,不是产生于逻辑,提供安全感和清晰可循的规范,而是,为了满足一种群体诉求,针对具体的一种具体特别操作。算,很有趣吧,如果能当个趣的话。
多年前那个路过的人,谈那个美运动员的案子,说后来是被什么人偶然杀了吧。
也让我想起在法之外还有很多规则的,而法只是做法的事,不是成为所有规则,和替代所有规则,如道德的谴责了,甚至天罚了。如果有的话。
因为那人讲的清晰,可惜我记不大清了,所以我很有印象,觉得是一个比较充分的例子。刚查了下,确实也是个典型的例子。
当时肯定很多争议的,甚至今天,但从法逻辑法的角度,那么判决无罪就是法能做到的,法该做到的。
其他,一些人甚至群体对那个运动员的指责,道德谴责,甚至后来死于非命,那不是法的事情了。法完成了它该做的事情,法也不是要做所有事情。
就这吧。
很多所谓大快人心上,从本质看我都觉得是一种根本的退步,就如离婚好像也有冷静期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肯定大快人心,但这本质是一种退步,如以前结婚要开证明,离婚要调解一样,人在消失,人的活力创造力在消失。人成为某种被强加认为有益的规则,尤其是道德规则的附属了,人消失了。我也多次谈过,离婚应该比结婚容易,结婚需要两个人同意,离婚一个人同意就可以。也不多谈了。
那个著名女子从各种显示看肯定不是个好人,该受到谴责,如果有天罚的话,如果有的话。但她确实在逻辑法上是没问题的。或说钻了漏洞。
不过法在这边,就不多说了。还是法的基础的问题,要什么法有什么法,让人没办法,好好的吧希望。
当一些人觉得大快人心的时候,是忽略了自己也可能被扭曲,就如离婚冷静期中的大快人心方,不想离婚的,是忽略了自己也可能成为迫切想离婚的那一方。道德都是有偏向的,一方受益建立在一方受损上,如必须戴头巾,不让不戴头巾,想不戴头巾的就很受损,让,可以不戴头巾,戴头巾的不会受损,你爱戴你戴着。这也是广阔的价值,广阔提供了更多可能。逻辑就是如此增益人类和人类文明的,指导人和人类文明走向更好的,更好的人的存在,更好的人的社会的存在。
金州。2023/6/9。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