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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创)

(2010-07-24 12:26:28)
标签:

谈天说地

文学/原创

文化

 

 

早上读书,读到美国天普大学教授斯威德勒的《全球伦理普世宣言》,其“基本规则”一段这样写道:

 

      我们提议,以数千年来在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中一直得到肯定的“金规则”,作为据以奠定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你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不该怎样对待别人。”或用正面措辞来说,“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这条原则不仅对人们自己的家庭、朋友、社团和民族有效,而且针对一切其他的个人、家庭、社团、民族、全世界以及整个宇宙。

 

“潜规则”近年听的多了,这个“金规则”其实我们也知道,而且被传诵了两千多年,它就是孔夫子在《论语》中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于别人。

      论语·颜渊篇》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确实是“数千年来在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中一直得到肯定的金规则,至少,它是我们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伦理传统中得到肯定的,而且是“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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