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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最近一段时间,主要是十八大的原因,查酒驾很严格,处罚很重。可自己遇到酒局的时候,总是心存侥幸,难免喝上个一杯半杯的。自己也知道这样做很不对,可总是碍于情面,碍于这样那样的理由——说到底还是自己想喝——自己真不喝的话,是绝对没有谁拿起杯子来灌的。
以前自己不开车的时候,真的很愤怒那些酒驾肇事的司机——为了自己贪杯,竟然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拿自己的家庭幸福和安全当儿戏,甚至怨恨警察对于酒驾的处罚太轻,不能杀一儆百,起到震慑作用。但终于这一天也轮到自己了,开着车子,还要喝一杯——虽然老婆天天唐僧似的劝,可自己总觉得就在家门口附近的饭店里喝一点,也不多喝,应该没问题;远了的话是绝对不沾的——我回老家的时候每次都记得很清楚,坚决做到滴酒不沾。虽说感觉应该没问题,可那只是感觉,只是应该——往往不应该发生的事就在不应该发生的时候发生了——有一个周三的时候,晚上八点半左右喝完了,从饭店里出来要掉头到对面去,看到对面的车离自己还有200多米远,后面根本没车,就转弯了——可是突然从对面冲出来一辆黑色轿车——估计司机肯定也喝了,他的车灯没亮,要不我就看见他了——擦着我的车头就过去了。幸亏还有20多厘米的空,要真的撞上可就麻烦了:我酒驾是要负全责的;如果撞得厉害点,可能什么责也不用负了。自己吓了一大跳,手心里的汗都出来了。
再说,就是只喝了一点点,也得瞪着眼看路上有没有查车的警察。一不小心被逮住,就得进去住几天了,家里的饭也捞不着吃了。还有更危险的事,就是被碰瓷敲诈。据说附近一个老师,喝了一点酒,和一辆电动车碰了一下,人没事,车也没大碍,可人家一看他是吃公家饭的,讹他——拿六万块,要不就报警。后来好说歹说,托人求脸,费了好大周折,心里憔悴呀,才算把事情摆平了。那个讹他的人固然是不对,可是喝了酒开车就是有错在先呀。这么看来,为了一杯两杯的酒去冒这样的风险,实在有点不值得——得不偿失耶!
所以,以后不管怎么样,不管路远近,一定坚决管住自己的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就是犯罪,犯罪的冲动可以有,但行动绝对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