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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先生商榷:何为移动互联网
最近关于移动互联网的争论很多,都认为移动互联网将改变现有的通信模式,改变人们的生活,但对于移动互联网的理解却相差甚远。
前几天,山里人也拜读了项立刚先生几篇关于移动互联网的文章,也许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不敢多做评论,只能提出自己的观点与项先生商榷,希冀通过讨论,对移动互联网有正确的认识。
二十多年前,记得学通信原理的时候,老师和教科书都提到了通信的三要素:终端、线路、交换。根据山里人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通信的三要素到现在仍是理解和学习通信系统的敲门砖,不能理解三要素,基本上可以说对通信是外行。
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计算机通信与传统通信的有机结合,现在的通信系统已由过去的三要素变成了四要素:终端、线路(传输)、交换、业务。
不管通信业如何发展,基本的功能和架构是不可能改变的,不论它今天采用这个P还是明天采用哪个P。
说起移动互联网,不能不先说何为互联网。
互联网的确切定义是很难下的,但是互联网的基本定义应是采用了IP、TCP协议的一种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互联网络。
下面是从百度查询的资料:
1995年10月24日,“联合网络委员会”(FNC:TheFederalNetworkingCoun
“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1.通过全球唯一的网络逻辑地址在网络媒介基础之上逻辑的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互联网协议’(IP)或今后其它协议基础之上的。
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互联网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它接替的协议或与‘互联网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
3.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享受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带来的高水平、全方位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这当然是从技术的角度来定义互联网。这个定义至少揭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其次,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地址”;最后,这些主机必须按照共同的规则(协议)连接在一起。
当我们理解了互联网之后,再来看移动互联网。
根据信息通信的基本要素,互联网仅属于交换部分,也即是说:互联网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原有的交换网络。
移动在信息通信基本要素的范畴中只能归类为线路部分,也就是说,移动意味着这种通信方式采用了无线通信方式。
这样看来,移动互联网的定义就比较清晰,移动互联网就是指采用了无线通信传输方式的互联网络。这种称谓是为了区别现有的采用固定传输线路的互联网络。
无线+互联网与固定+互联网由于在线路方面的巨大差异,导致其终端、业务的巨大不同。
因此,移动互联网与固定互联网(简称互联网)在业务和终端方面,以及运营模式有不同也就无可厚非。
这仅仅是山里人的一点看法,项先生提出的移动互联网概念和作用山里人实在是难以苟同,在这里提出希望与网友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