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专利谈判的误区
山里人/文
有人认为,TD专利谈判的不顺利导致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迟迟不能确定,影响了我国电信改革的进程。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点过激,影响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的因素很多,不能全部将责任推倒TD专利谈判上。但是,TD专利谈判一直没有结果,对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也有不小的影响,至少造成决策层官员的心里没谱、不好决策。
纵观TD专利谈判的过程,笔者认为存在以下误区:
1、 漠视他人成果
关于TD是否采用了他人的专利,我想不言而喻,大家都认为绕不过高通的专利。既然我们无法回避这个问题,为什么不能坦然面对、大胆承认?由于现代社会的迅速发展,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科技成果上面,这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情。如果我们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缺乏基本认同,就没有谈判的基础。
2、 过多地强调自主
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定要坚持自主创新;只有坚持自主创新,国家才能真正地兴旺发达、强盛起来,因此我们要坚持自主创新。坚持自主创新,是要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并不是排斥与他人合作。TD作为我国主导的一项国际标准,在推动的过程中,过多地强调自主,在有意和无意之间挫伤了他人参与TD的积极性,致使国际上有关TD的研发处于停顿、观望状态,国际范围内的协同能力减弱,相互之间的沟通困难,造成专利谈判缺乏透明度,没有共同语言。
3、 混淆了标准和专利的区别
有网友认为TD标准和专利是一回事,可以相互等同,这是错误的。TD标准的重要性在于“设计”,而不是专利的使用。专利在标准里只能算作“产品”,可以有类似的“专利产品”予以替代或不予使用。拥有全部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TD标准不能等同于拥有全部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TD专利。混淆了标准和专利之间的本质区别,必然导致“什么是核心专利”这一类问题难以澄清,TD陷入了核心专利的“陷阱”,谈判双方难以达成共识。
4、 谈判组织上不伦不类
我国为了加强TD谈判的能力,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意下,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牵头组织了一个TD专利谈判小组。从表面看,由技术专家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谈判组应该能够不负众望,很快将TD专利搞定。没想到,由工程师和律师组成专利谈判小组的高通,与我国的TD专利谈判小组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迟迟不予正面回应。有人归咎为高通的小人做法,虽然高通常以挖“专利陷阱”来攫取高额利润,但笔者认为TD谈判缓慢不能完全责怪高通。笔者认为,我国的TD专利谈判小组并不懂专利的市场价值、手上也没有什么可交换的筹码,更缺乏专利谈判的经验,与高通公司谈TD专利使用费,颇有点工商局官员和质检所人员与菜贩子谈菜价的感觉,高通公司的做法也就不难理解。
以上仅仅是山里人的一点看法,目的在于提供一个思路,和大家一起寻找TD专利谈判的症结所在。希望能够尽一己之力,帮助我们的TD专利谈判早日大功告成,在祖国大地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