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晚会,央视代表消费者揭露的中国惠普无视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无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行经,可谓痛快淋漓,但也不乏惋惜和遗憾。
当我从学校踏入社会之初,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评估IT企业的售后服务满意度。当初的中国惠普很谦恭,给我们介绍服务满意度评估的办法,与我们分享金牌服务品牌建设的成就。受他们的启发,我不只一次地撰文、写报告呼吁国内IT企业建立自身客户满意度评价体系,并积极推进企业第二品牌建设——服务品牌。可以说,惠普服务给予我很多启迪。
记得最后一次与惠普有关人员沟通服务评估时,惠普的一位先生曾这样不屑地告诉我:“如果你的评估代表过去,只能说明消费者对6L的满意度,这对我们是没意义的。我们现在推的是5000,这是将来,而你是没有能力评估将来的客户满意度的,你无法做到的”。这个二难问题我至今没有想明白。一方面惠普把服务当品牌,另一方面又把服务满意度与产品销售关联起来。难道金牌服务的承诺只是一种诱饵?
再后来,我成为一家媒体的经营负责人。因为是非编辑记者,而是经营人员。在与惠普的沟通过程中,倍感“乙方”的压力。我就职于一家以服务行业为己任,以内容为最高目标的媒体,惠普的傲慢着实让我莫名其妙,甚至让我倍感屈辱,于是我发誓无论报道还是经营,均不与惠普主动来往。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们报社有幸承担了“辉煌60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的部分筹备工作,《中国电子报》也成为展馆媒体之一在馆内发行。为了呈现60年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辉煌成就,我们也出版了两期特刊。本来就是服务,强调的是宣传效应,并没考虑广告费用问题。考虑的中国惠普的曾经的特殊贡献,我与惠普主动联系了一次。没想到,对方公关人员强硬地告诉我的同事,给你5000元,你告诉我给惠普怎么做。我无言,因为我还没考虑费用问题。
这几年,惠普变了,中国惠普变了,与中国产业、与中国消费者和谐共进的惠普变了,这是惠普每一位员工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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