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杨东文的“第三营销模式”称为家电营销领域的第三次革命,前两次分别为长虹的价格战和TCL的渠道网络战,这与杨东文描述的中间路线异曲同工;有人说杨东文把服务营销带进了家电市场,喊出了“客户,你是总裁”的口号,其实这与“客户是上帝”“没什么区别;有人说杨东文实现了商家、经销商、消费者之间关系的透明化,市场的规范和合作的诚信是社会的必然趋势,回归这个必然趋势难道还叫创新?
其实,这些贡献之处也正是其缺憾之处。
无论是长虹的价格战还是TCL的网络战,还是杨东文的第三营销模式,无不是以满足厂家“钱”的欲望为出发点,进而发动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推动家电普及。而如今家电从普及消费转向品质消费,这些营销理念还够用吗?至少,当国人不再把节能理解为省钱,不再把环保理解为他人的责任,不再把钱作为生命的唯一的时候,这些以“钱”为出发点的营销模式必将捉襟见肘。反过来问,当消费者日益把节能环保作为消费的欲望而不仅仅是需求的时候,我们的家电企业是否生产制造、产品服务、员工行为中流淌了节能环保的DNA?如果没有,你就落后于消费者,落后于品质消费新时代。
的确,当年的家电市场横流着“烟搭桥,酒开路,拿了支票就开路”的潜规则。杨东文的“第三营销模式”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了这一潜规则。正如当年孙宏斌出狱后,拿着柳传志(是他把孙送进监狱的)借给的50万,来到天津闯荡房地产一样。无资本、无经验、无品牌、没有人脉,只能靠挑战潜规则来特例独行。孙宏斌以合作开发、公开竞标的方式到处攻城掠地,挑战了当年房地产领域灰色交易、肮脏人脉的潜规则。但是,后来顺驰失败了,这一招不灵了。原因就在于任何产业和市场都会走向规范,家电也一样。所以,第三营销模式的生命力就在于市场不规范时候的规范行为。
当然,第三营销模式的勇气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比如把销售和营销的概念区别开来,销售是为了让消费者买东西,营销其实是做服务。比如把酒肉朋友和利益共同体区别开来,经销商不是厂家的酒肉朋友,而是实现共赢的商业伙伴,所以厂家应该想着怎样帮经销商成长,经销商也应该想着怎样帮厂家做大,是一种唇亡齿寒的关系。还比如把需求和欲望区别开来,饿的时候吃馒头,是满足需求,闲暇的时候找找家素菜馆吃饭,是满足欲望。家电也是,没有电视的时候,你能推进普及,就是为了满足需求;当家电已经普及,如果你把健康、时尚生活(如游戏、网络)带进来,就是满足欲望。
(思路非常乱,因为我的手指在“敲”着杨东文,而脑子里在检讨我们的营销、我们与代理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