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野,以足球的名义
(2010-08-14 11: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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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流氓暴力思维杂谈 |
分类: 边缘思想录 |
撒野,以足球的名义
文/魏剑美
在我看来,世界杯吸引世人的与其说是竞技的精彩激烈,毋宁说是其提供了名正言顺撒野的氛围和借口。从某种意义上说,四年一届的世界杯其实就是展示人性弱点的大舞台。球场上假摔、斗殴、装伤、蓄意伤害大行其道,而且无论怎样不道德的行为都会有人为之辩护甚至加以讴歌、拥戴,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至今还为他本人和球迷们津津乐道。球场外更是乱世江湖,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更是家常便饭。翻看一部足球史,几乎同时就是一部足球流氓的暴力史,死伤数十乃至成百上千的“足球事件”不胜枚举。
比起球场内外的欺诈行为和极端事件来,更可怕的是暴力思维的培养与强化。几乎每逢大的赛事,在集体性狂欢的氛围之中,都会形成一种强大的不容置辩的意见潮流。比如本届世界杯中对马拉多纳的追捧,甚至连马拉多纳吸毒、斗殴、服用兴奋剂、枪击记者等劣迹都被解读为“叛逆的个性魅力”。“上帝之手”明明是违背基本Fair Paly(公平竞赛)精神的欺诈行为,但却成为了所谓的轶事和佳话,甚至被奉为“不可复制的经典”。私生活上马拉多纳更是飞扬跋扈到目空一切,他沾沾自喜地宣称“有不下于600个女人”,“我在家吸毒、在球队更衣室吸毒、在酒吧吸毒、在朋友家中吸毒,但我最喜欢到这家脱衣舞酒吧来吸毒,这里有我的VIP包厢”,“我就是本·拉登!”。这样的一个人,其影响力辐射越广,对球迷尤其是青少年的恶劣示范效益就会越大。世界杯期间,笔者在《长沙晚报》撰写“非常魏道”专栏文章,其中一篇不过稍微做了一点点反思,并无任何诋毁与谩骂,但立马招来“马迷”们的围攻,而在这些围攻者中,几乎没有一个讲道理的,一上来就是恶毒的辱骂,并且锲而不舍地发帖、刷屏,同样内容的谩骂帖可以连发上百遍。
以道德评价来代替专业评价本来是咱中国人的老毛病,何以在足球场上就完全反过来了呢?只要老马曾经展示过精彩球技,那么他一切的道德问题都不成其为问题了,而且连教练水准也连带毋容置疑了?莫非真如不少媒体热炒的那样“马拉多拉就是足球上帝”?可问题是,这些满口粗言秽语的足球流氓加网络流氓们在现实世界中都不是上帝的信徒(否则就不会犯种种戒律了),何以独独对马拉多纳这个“上帝”就完全不容他人置喙呢?
还是专栏作家刘原一语道破,他说:“老马是我们的精神替身,替我们吸毒,替我们嫖娼,替我们开枪,替我们群殴,替我们做俗世里没胆做的一切事情。”陈平原有一本书名为《千古文人侠客梦》,何以文人爱做侠客梦?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别说对抗官僚和衙内,即便一个小瘪三甚至一个泼妇都要让其斯文扫地,所以只好祭出精神胜利法,在侠客梦中无敌于天下。
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些执迷于暴力思维的球迷们其实不仅卑微而且卑怯,他们需要融入“球迷”这个来源复杂的群体中才能无所顾忌地撒野,撒得自以为是撒得忘乎所以,撒完之后仍然只能回到循规蹈矩的社会角色之中,既不可能像马拉多纳那样在专业特长上登峰造极,也无胆量像马拉多纳那样蔑视权威和世俗道德,他们甚至连靠“上帝之手”来讨个便宜的机会都没有。充其量,球赛期间的疯狂只是他们的一次意淫和精神自慰而已。
不过很难说国际足联这个最大的“体育专制者”没有起过严重的误导作用。面对裁判一次又一次的误判,布拉特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裁判的错误也是足球的一部分”。这样的逻辑很容易被急需一个撒野出口的球迷们加以演绎:欺骗也是足球的一部分,色情也是足球的一部分,暴力也是足球的一部分,种族歧视也是足球的一部分……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不是足球的一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更欣赏奥运会。虽然也有兴奋剂等丑闻,但没有人会去追捧那些丑闻主角的臭脚。我们甚至还会看到,网球选手和乒乓球选手会为对手作证帮助裁判做出有利于对方的判罚。这样的比赛才是公正的,高贵的,引领人性向善和向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