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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你要耍赖到几时?

(2009-12-24 00:09:25)
标签:

龙源期刊网

侵权

作者维权

杂谈

分类: 琐碎日记

    龙源期刊网是我领教过的最无赖的法律对手,面对人家维权,他们调子高到无以复加,一是坚称没有任何侵权,二是说法庭判一百万他们也一分不少,但事实究竟如何呢?

    请看我的代理律师陈靖华先生的博文《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句话听了很久了,今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魏剑美教授与龙源期刊的官司,从一审到二审,打了近半年,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个月前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龙源期刊赔偿魏剑美教授包括诉讼费等开支在内共24000元。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做出,立即生效。

    这批判决书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做为魏教授的代理律师,我多次与龙源期刊的代理人联系,要求他们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但一直没有明确回复。

    我也给龙源期刊的一个副总打了三次电话,第一次告诉我,她刚出差回来,不清楚;第二次打电话,告诉我在开会;第三次打电话,还在开会。我即发了条短信,问这个老总,公司是否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书;她短信告知,公司法务会回复我。

    今天,收到了法务的回复,我全文抄录如下(如果龙源期刊认为我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也可以起诉我,哈哈):“陈律师,你好,我是龙源期刊网负责法务的夏晓岑,穆总转发了您的短信。我们想请您向魏老师转达如下意见:我公司已收到二中院的二审判决,虽然对判决持保留意见,但也尊重司法,愿意服从法院判决。长期以来,我公司根据与合作刊社签署的协议,每年都在认真履行协议约定,将每年应支付给刊社的收益(含支付给作者的著作权费)支付给了刊社,履行了义务。同根据二中院的判决,我公司应向您支付著作权费。因此,我公司也在联系涉及的刊社,追讨相应部分,以便向您支付;针对部分期刊社,我公司也采取了诉讼的方式。但由于您的作品涉及的刊社较多,全部追计完毕还需一段时间。我公司财务制度为专款专用,因此,目前也无资金应对该项支出,希望您能够理解并配合。当然我们也愿意通过其他更好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做为律师,特别是以前一直专心于刑事辩护的律师(本人曾获湖南省直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接触过很多流氓,我从来没有觉得他们可怕,有时,他们的义气还有些感动我。所以,人说流氓不可怕,我绝对同意。

    今天,人说,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绝对绝对同意!!

    这个法务推诿的理由真是别致啊,因为“专款专用”,“目前也无资金应对该项支出”,所以就要我们“理解并且配合”。老实说,以我等的智力确实无法理解,也坚决不会配合。我所能理解和配合的“其他更好的方式”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这样的无赖公司承担他们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此呼吁所有写作者去龙源期刊网上查找你们的文章(他们现在更无聊了,输入作者名字无法查找,必须输入作品名字,为的就是不让作者顺利维权),然后委托律师起诉他们。如果嫌麻烦,那么只需您签署一份授权书,陈靖华律师为你全权代理。非常简单,而且行之有效。大家可以查看陈律师的联系方式:陈靖华, 电话:13786187138

   邮箱:chenjhlawyer@163.com

 

    补记:今天上网,发现多了几个跟帖,很有意思,贴上来供大家看看:

匿名] 新浪网友

2009-12-25 09:42:54 [删除]
魏剑美你那和姓陈的律师在网上狼狈为奸,骗广大作家的钱呀。一个篇文章的公证费就1000多,大部分作家最后就算赢了,也被那个SB陈律师骗了大笔的律师费,自己的利益不但没有得到保护,还被你们这两个骗子把钱先骗了,我们作家坚决不相信你这个骗子说的话。 
 新浪网友

2009-12-24 23:22:01[回复] [删除]

魏剑美好像很有文化,但也很流氓,你说可怕吗?
 
2009-12-24 23:20:12 [删除]
魏剑美,你这个衣冠禽兽!看你在这里说的道貌岸然,满脸的正义和无辜。我们的事怎么了结?你得给我一个说法!给你三天时间,否则我会从你家的阳台半夜爬上去。你竟然不要脸地对学生说:“在大学,你可以逃课,可以恋爱,可以偶尔醉酒甚至打架,但你不可以不读书。”你是不是说,只要打着读书的幌子,就可以耍流氓吗?
 

    这个匿名的“新浪网友”当然就是龙源的人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呢?显然是害怕了,就来诋毁我和陈律师是骗子。至于我是不是骗子,骗了多少人的钱,这个我自己说了不算,得由别人来说。至于陈律师为作家维权,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发现他骗我或者别人。王跃文、夏昕、刘诚龙等作家均委托陈律师维权,还有多名作家正在联系和沟通之中。

    提示维权的作家们:公证书不是一篇文章一个公证,而是所有的文章做一个公证就可以了。公证费用属于合理开支,法庭会予以支持,由被告方承担。如果作家嫌麻烦,可以交由律师去做。作家只要签署授权书就可以了,很简单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坚决和不良报刊、网站做斗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们的弱势地位。

    作家们可以自己起诉,也可以就近委托律师,也可以联系陈靖华律师,方式多样,达到的效果都会差不多。以我状告龙源期刊网的判例来看,每千字文章作家除去律师费用和其他开支外,大约可以净得60——100元每千字的报酬。关键还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最基本的尊严、最基本的权利问题。

    这些流氓跟帖只能进一步证明龙源的厚颜无耻和流氓本性。但他们已经无法改变广大作家群起攻之的局面了,对于龙源期刊网的起诉潮很快就会掀起。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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