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抄袭门的逻辑延伸:抄袭者有理,不抄者有罪
文/魏剑美
怪不得有句话说“老子天下第一”,2000多年前的老子就警告人们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史上最年轻市长”周森峰“福”了没几天,各种质疑和负面消息就不绝于耳。尤其是有人用铁证指实周森峰2004年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与人家2002年的博士论文相似度高达50%,部分段落甚至连标点符号都完全雷同。我靠,怪不得要“抵制低俗新闻”、“加强网络自律”、“以正面宣传为主”,这样下去怎么得了,“领导干部的威信”还怎么维护啊?人家周市长好歹也是一个样板工程,你们这些鸟网友是成心和我们伟大的时代和伟大的组织过不去吧?
我想此时此刻,周市长一定非常怀念秦始皇,不来一场焚书坑儒何以解心头之怒啊!
不过也不用过分悲观,常识告诉我们,尽管群众只有两类:一类是“不明真相的”,还有一类就是“别有用心的”,好在“领导的眼睛是雪亮的”。且看组织部门对此的说法:
襄樊市组织部昨天下午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周森锋论文涉嫌抄袭,其指导老师或刊发论文的杂志社应该负相应责任,组织部门当时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对周森锋研究生期间所做论文进行考察。
官场中人如此说,那学界的人会怎么说呢?且看:
周森锋的另一位同学对此事做了推测,他说,清华大学对研究生毕业有两篇论文的发表要求,但这一硬性要求对很多学生来说是很困难的,因此周森锋可能会放松对论文的要求,“我并非是为周辩护,但我们确实面临现实的困难。”
比起其他同学,周森锋能够花在学术论文上的时间有限,因为他研三那年(2004年)就到襄樊挂职,而且他在襄樊建委的工作十分繁忙。这一点也与这篇论文的发表时间(也是2004年)相吻合。
诸位看客明白了吧,按照上述官方的和民间的说法,周市长抄袭事件中有错的是:
首先,是指导老师的错。
这条老魏是高度赞同的,因为指导老师居然不懂得呵护未来的“最年轻市长”,为什么不亲自动手帮市长大人写一篇啊?你又不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人家自己的博士论文抄袭学生的,那是因为他已经是校长了,你区区一个小教师,就应该让学生来抄你的嘛。这点灵活性都没有,不是你的错又是谁的错呢?
其次,是刊发论文的杂志社的错。
对此老魏也是大力支持的,你杂志社刊发就刊发了嘛,怎么还上网啊,被人家检索啊。这不是制造社会不和谐的音符吗?尤其性质严重的是,你们为什么要校对那么认真,不可以将论文弄错几个字或者标点符号吗?那样的话,我看谁还敢说市长大人的论文有多少段和人家的“一模一样”!
第三,是清华大学的错。
你大学不就是给领导干部发文凭的地方吗,为什么“对研究生有两篇论文的发表要求”?害得人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余,还要来辛辛苦苦地抄袭论文。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我看来,有错的还有很多人,比如被抄袭的那论文的作者,你们的论文为什么不留些错别字之类给周森峰同学去修改一下?你们为什么要将论文发在可以让人看到的地方?你们为什么要将论文写那么好以至于人家看了就不得不要“拿来主义”?还有发表那被抄袭论文的刊物,还有三位博士的学校,还有讨厌的中国期刊网,还有所有的网络提供商,还有有事生非的网民,还还有......总之在这一事件中,全国人民都有错,唯一没错的就是抄袭论文的周森福。
在我看来,错误最大还是那些没有抄袭过的人们,就因为你们没抄,好好的一个“政治新星”就惹来这么多口水,要是大家一起抄,那不就天下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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