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刚刚从泰州到达苏州,正准备狼吞虎咽,谁知道还没来得及下几筷子,就接到我所在学校房管处的电话,说是我的宿舍起火了。
有这等事?我5月26日离开房间,30日离开长沙到南京,此间该房间一直没住人。再说我刚刚还从朋友的短信中得知长沙是扯天扯地的大雨,我那古董级别的宿舍何以就要火上一把呢?
但事情已经确凿无疑,消防都出动了,门边的一张沙发据说已经只剩下几根弹簧了。
据说着火点是沙发前的木茶几。这更奇了,因为我那房子里除一个热得快一个烧开水的壶子之外并无其他电器,而且这两样东西从没放在茶几上。我马上断定,要么是有小偷进去引起了火灾,要么是有人从门上的气窗上投了烟头之类的东西进去。
6月4日,我回到长沙。先去保卫处,做了笔录。再和四位保卫处人员一起去看现场。还没等打开门,就从门缝里看到火灾的现场了,狼藉一片。满屋子里都是燃烧和烟熏之后的书之类物品的残骸。
先前看我博客的朋友和去过我那陋室的朋友都知道,鄙人所住的房子乃是湖南师大最古董的一栋,随便一块砖头都要让古长城的诚砖黯然失色,因此具有相当的考古价值,我一直坚称它比五六百米之隔的岳麓书院更为古老更有史料价值。去年我曾经呼吁国家文物单位来加强保护,谁知道国家文物局没有响应,敝校房管处倒很快响应了,那就是加收房租费。我那两间房子的月租立马从65元飙升到450元。理由是我爱人单位还有房子。尽管我们相距有20多公里,但已经算是有房户,要继续享受65一个月只有两个办法:第一,去弄一个假证明(不少有门路的人就是这样干的),二离婚。遗憾的是,这两样我都不屑去做,只好就范。只是我不明白的是,同样是做教职工,人家住的一两百平米的单位集资房,我住这个小小的古董房,居然就要交450一个月?制定规则的就是那些既得利益者。世界上(至少中国是)的规则大约都是这样制定出来的吧。
茶几下的很多名著都毁于一旦了,沙发上我自己的书----这可是真火了啊,也光荣了。最可惜的是我父母从乡下用自己种的棉花给弹的两床大棉被也完全被烧。说实话,心里真的很难受。再进里面那间一看,床上被翻得一团糟,所有的抽屉都被打开了。起码从现场来看,是一个小偷入室的场面。至于是不是人家有意制造的效果也很难说。
我住这房子,已经发生了多起不愉快,先是两次被人强占,后是小偷频频入室,现在又来了一场火灾。故事性真强啊。小偷起码进入过10几次,比浪荡子回自己家的次数还多。最从容的一次是人家做沙发上将家里的水果吃了之后才离去,大将风度,堪可去做孤胆英雄。
我想自己是再也不要住这房子了,尽管也给我留下过很多温馨的记忆。风雨潇潇的夜晚,看书,写古体诗,写小说。那种感觉换其他地方恐怕是令一番情趣吧。
有两件最可庆幸的事情:一是我在饭桌上接到起火电话的时候,基本上并没有影响到同桌书商们和一些作家吃喝的好兴致;二是当我楼下的邻居因为地板漏水而造成的损失,据现场的校方人员称应由我负责。此前我厨房的楼顶陋水,已经造成线路被烧,校方说是内线自己负责。我不知道,校方收450的月租负有哪些义务,地板漏水又是谁的责任?最最庆幸的是,那栋搂没有烧起来,要是烧了这古董级别的国宝,我这在外地的租户可如何了难啊?
每次和当局发生联系的时候,我总不由自主想起《沧浪之水》中池大为去房产科要房子的情景。我内心始终都是清楚的,在这样一个时代,除了官员之外,无论你什么教授、作家、记者,统统统统都是不值一提的弱势群体。这也算是我献给这次“中国首届政经小说笔会”的一点心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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