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娘爱国者
文/魏剑美
骂娘也是一种爱国主义,这大概算是咱们中国人的传统之一吧。随着网络的普及,这种“爱国主义”变得更加便捷也更加优越,一是想骂就骂,二是见谁灭谁,管你什么思考啊理性啊文明啊秩序啊,只要没对咱们自己人高唱“就是好啊就是好”的高昂调子,或者竟然敢说日本的火车跑得比中国快美国的环保比中国好,那就非骂到你祖宗十八代不可。而且骂得越凶悍越粗暴越不堪入目,那爱国的程度也就越见得伟大而彻底。骂娘爱国者在痛快宣泄之余,难免顾盼自雄,在心里将自己列入仁人志士的名录中。真所谓“天下兴亡,骂夫有责”啊。
对此类“骂娘爱国者”,鲁迅曾经有过极为到位的描绘:你居然敢说甲头上有疮疤,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头上有疮疤,而你自己也是中国人,所以你自己头上也就有疮疤,你只说甲而不说自己那你就在撒谎,卖国贼是撒谎的,所以你就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就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可信的,因此你就是卖国贼。
如此这般坐实了对方“卖国贼”和“汉奸”的罪名,那就非“全民共剿之天下共诛之”不可了。最常用的是驱逐法:“你怎么不搬到美国去啊?你去做狗奴才摇尾乞怜吮疮舔痔啊,只怕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你吧!”不容置辩地剥夺了对方的国籍和人格,轻而易举地大获全胜。
第二种手段就是强奸法:“法国人强奸了你的老娘妻女你也无动于衷吗?美国人强奸了你全家你也高唱赞歌吗?”如此一来,不仅打击了“卖国贼”和“汉奸”们的气焰,还成功实施“离间计”,让法国美国以及任何他们看不顺眼的国家在一瞬间与“你”成为不共戴天的死敌。
第三种手段是精神恐怖法。骂娘爱国者中虽然不乏亲自动手袭击“丢了国格”者的英雄好汉(譬如动手砸朱建华家窗户,给赵薇泼粪,掌掴阎崇年),也不乏诱导人家自绝于天下的才人(譬如给在汉城奥运会上“丢中国人丑”的李宁寄绳子督促其自杀),但绝大多数骂娘爱国者更擅长于精神恐怖法。不是威胁“杀你全家”,就是预言你“不得好死”,扬言“已经知道你家的住址”,或者结合“卖国贼”的职业特点来威胁你“怎么为人师表”“是人民公务员中的败类”“丢了全体科研工作者的脸”。总之要给以精神上的恫吓威胁,要你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和处于精神原子弹的强大袭击之下。
第四种手段是逼人补课法。在骂娘爱国者看来,所有的“卖国言论”和“汉奸言论”发布者都是严重无知的,即使有教授头衔也是“瞎混的”,有博士学历也是“白读了”,其事实依据都是虚假的,其理论依据都是荒谬的。而做骂娘爱国者则要轻松很多,只要看过一两本中学教科书就轻而易举地无敌于天下,可以大言不惭地教训人家“无知加愚昧”。
当然,以上四种爱国手段都非要伴之以恶毒诅咒和下流辱骂不可,否则那就不够爱憎分明和痛快淋漓了,“爱国主义”的光辉也要黯淡很多。如此这般的“骂娘爱国”痛快倒是痛快,轻松倒也轻松,唯一遗憾的是暴露了本质上的流氓气息和骨子里的打手风格。盖流氓,一言不合则恶语相加拔拳相向,从来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盖打手,则必欲置人死地而后快,全不管对方是否也有同自己一样的生存权利。所谓“我反对你所说的,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样的观念,在流氓和打手看来,自然是可笑之极的。江湖社会,弱肉强食,“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就是唯一的法则。
这种由流氓和打手们支撑的“爱国主义”委实有些羞煞人也!
附记:最近因为两篇博文而惹来一个泼皮和一群“爱国主义者”的谩骂。在网上混,骂和被骂固然不可避免,有朋友很是担心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事实上早在我批评(我坚称自己只是“批评”而不是“骂”,因为我基本上不使用人身攻击的语言和辱骂的语言)方军之后,方军先生已经代表中华民族宣布我魏某是和汪精卫等四大汉奸并列的“当代汉奸”了。如果方军可以作为“爱国主义”者的全权代表的话,那这群爱国主义者的逻辑真是奇怪得很,只要不肯附和他们去对日本人挑衅,那就成了“大汉奸”。事实上我对日本侵略者和右翼势力深恶痛绝,而且至今也未曾“卖”掉我国的一草一木,居然就荣升为与汪精卫持平的“大汉奸”,这等册封方法透出的不正是最可怕的误国误民的文革思维吗?
至于上一篇文章《由加沙战争引发的另一种思考》带来“汉奸思维”的骂名那就更荒诞了,我从来没有主张卖国投敌,我只是认为要区分两种性质的战争与对抗,要用文明社会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而不是恐怖主义式的报复与宣泄。像哈马斯这样靠人肉炸弹、人体盾牌作为武器的伎俩,事实上是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更何况在真正的战斗中一败涂地,窝囊至极,不说别的起码就是一种不明智。这种以普通百姓生命安危为代价的所谓勇敢,骨子里恰恰是一种懦弱。正好像很多在我文章后面跟帖骂娘的勇士们,一旦面临真正的危险,很可能倒做了最早的投降者。而我自信也可以做到鲁迅所说的那样,一旦国家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这样拿笔的人拿起枪来,未必就被这些骂娘爱国者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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