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关于朋友
文/魏剑美
谭嗣同认为“五伦”之中惟有朋友一伦最有益而无弊,他在《仁学》一书中感叹说:“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无纤毫之苦,有淡水之乐,其惟朋友乎?……所以者何,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义曰不失自主之权而已......”
确实,也幸好人生诸多关系中还有朋友一伦,除了梁山好汉那样动不动喝血酒结生死的江湖人士之外,绝大多数人结交朋友时可以率性而为,不必想到天长地久或者忠诚不渝,也不必做某种利益的结盟。一旦割袍划席,没有财产分配、子女责权的麻烦,也没有过多的哀怨情仇,更不会提出“青春损失费”之类的荒诞问题。很多时候,只是渐渐疏远了,那种友谊的失去甚至毫无痕迹,偶尔碰见还是谦谦君子,礼遇依旧。
除了那种别有用心的利益之交,真正朋友间引发的悲剧其实是极为罕见的。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其他的关系中加入“朋友”的要素呢?“平等,自由,节宣惟意”这样的精神要义其实正是现代伦理的基础和要义。父子、婆媳、夫妻、兄弟、恋人,如果脱离了“自主之权”这样的根本,那么无论有着多么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理由,都很可能带来越加糟糕的结果。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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