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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向市场的公证成为了一种赢利手段,公证业成了菜市场。其结果是“客户需要什么我们就公证什么”。
从西门庆的“处男公证”说起
文/魏剑美
西门庆和柳下惠竞选“道德标兵”,柳下惠用不屑的口气说:“你西门庆臭名昭著,居然也敢来争道德标兵?”西门庆微微一笑,说:“你柳下惠不就是坐怀不乱吗?那还只是口头传说,并无真凭实据,我倒怀疑你是自我炒作。而我西门庆的贞节高尚可是有权威认证的!”柳下惠质问:“你有何认证?”西门大人缓缓拿出一张公证书,赫然标示:经我处公证,西门庆实为正宗处男!
以上当然只是笔者胡编的一个笑话,但要是当代西门庆真的去公证他的“处男”身份会不会遭到拒绝呢?那可真还不好说,最起码已经有过什么“处女公证”、“爱情公证”、“未整容公证”之类的荒诞事情了。
一方面是什么都可以公证,另一方面是只要来公证就什么都帮你“认证”,这“公证”的把戏自然越玩越虚,越玩越滥。“公证不公”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无论是西安宝马案、武汉体彩作弊案还是其他诸多类似的舞弊作假事件,几乎都是在公证员的鼻子底下“名正言顺”、“正大光明”进行的。事实上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舞弊手段并不高明,一个普通人都可以一眼看穿其中的猫腻,那么为何受过专业培训的公证员反而成了睁眼瞎?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公证成了与经济利益挂钩的一种市场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证处与被公证对象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正是基于这样一种严峻的局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曾经表示,公证应当实行实质公证,坚决制止公证市场化。
众所周知,公证机构是我国的独特现象,在国外并没有类似的机构。公证机构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基本的社会诚信,因此其负有特殊的公权职能。但由于在前些年推行的公证改革中错误地将公证机构定性为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把公证行业推向了极富竞争力的市场,利益要求决定行为方式,公证因而成为一种赢利手段,公证业成了菜市场。其结果是“客户需要什么我们就公证什么”,于是乎,什么荒诞的公证都出现了,就算西门庆拿到“处男”公证书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了。与此同时,各级公证机构为了抢夺公证案源,不惜采用各种“公关”手段。像武汉彩票案的公证机构是湖北省公证处,而西安彩票案的公证机构却是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同样是彩票公证,为什么一个是省级公证处,而另一个却是区级公证处呢?此一对比除了反映出公证行业管辖权分配的无序之外,还彰显了关系亲疏、公关力度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更严重的是,由于公证立法的落后和对公证机关自身监督的缺位,导致公证机构可以随意拿作为国家公权的国家证明权作换取部门利益的筹码,参与非法利益的再分配。在西安宝马案和武汉体彩作弊案中,公证处完全放弃了监督、核查职责,根本未能起到公证所应担负的预防、中断、揭穿非诚信行为的职能,充其量只是加大了腐败和作弊的成本而已。
也许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我国现行公证制度自身的矛盾之处:既然将公证处定性为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事业机构,却又同时指望其执行国家职能、发挥监督作用,如此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能否实现本身就值得怀疑。从体制上考虑,我们的选择其实非常有限,要么真正斩断公证的市场之手,使之成为真正的“公共证明”机构,与此同时推行“必须公证”制度,使公证不再只是当事人的一种可选择行为。要么撤销公证机构,像西方国家那样,公证职能由国家相关机关和职业律师分担,前者负责“必须公证”事项,后者负责非“必须公证”事项,其责权利都是明确而具体的。
但愿西门庆最终并没能当选道德标兵!
通联: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魏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