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康复期并非高枕无忧的安全期?
(2008-09-09 1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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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期安全期癌症健康 |
分类: 何裕民谈肿瘤 |
癌症控制大功初成的“康复期”,并非是高枕无忧的完全健康期。且不说经过化疗后,因免疫重创,二次癌(指非原有肿瘤来源的,新发生的癌肿)易发生于化疗6~8年后;而且,一些处于休眠期的癌细胞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有可能“死灰复燃”,更不消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某些其他癌症也进入了好发期。因此,临床上,5年以后及致20多年以后,癌症复发或二次癌、三次癌发生的比例并不低。有资料表明,5年以后进入康复期,仍有约11~14%的康复患者会在其后的若干年内出现复发或转移,最长的可在42年后出现复发;其中,临床观察表明,以乳腺癌的5年后转移复发率为最高,约达20%以上;此外,约有7%左右的患者会在若干年后发现二次癌,1.3%的患者会出现三次癌、四次癌。因此,进入康复期后,我们强调的只不过是癌症控制的大功初成,并非大功告成;同样不能放松应对措施,只不过措施方法与目的有所不同而已。
提出康复期的概念,目的在于:
①、给癌瘤病人一个可期盼的目标——“五年”是个界碑,努力争取吧!!否则,没有这个“界碑”,癌症患者会永远陷于无止境的恐癌及恐癌治疗之中。因为社会文化潜观念中强化了一种错误的观点——生了癌,一辈子也好不了。如此,患者的心态很难趋于健康,心理康复和回归社会就只能是句空话了。
②、的确,肿瘤的治疗是有阶段性的,通过五年多的努力,可以从直接治疗转向以间接的综合调整为主了。
③长期的观察表明:五年前后的确是个界线,五年以后的癌症复发率、转移率虽不低,但较前却的确大幅度下降,因为五年内的统计口径是以上1~2年为单位的,而五年后的复发转移率则是一直统计到患者死亡的,也许十年,也许20~30年,故比例上并无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