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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书写:36天,14万字……

(2010-07-21 11:23:15)
标签:

随笔

散文

鲁克

文化

分类: 散文随笔
用爱书写

36天,14万字,截至今天凌晨3点,我的长篇小说《……》已经完成了前两章,占全书的三分之二了。恍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成型,欣慰里夹杂着惊惶。

生活里的算术其实是很简单的,无非是加减乘除,拿我的写作来说,用得最多的就是加和乘了。一天3000字的话,一个月就是近10万字,所以说,三个月一个长篇,根本算不得什么神话。

一天3000字,难吗?前提是,你想写,且有得写。

肯定也碰到过好几天写不出一个字的时候。是的,我也不例外。我的码字最高记录是一天一万六千字,9个小时。这是让我恐惧的写作两极状态。

忽然就想到了一个朋友曾经给我的问题:你说,写作,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我首先承认自己的世俗。就拿这部小说来讲,当出版社从我练笔的中篇里看出更大的书写空间,并约我写成长篇那一刻起,我练笔时的率性与纯真就打折了——我分明看到了那些正奔走在找我的路上的——那些钱。我多么需要它们啊!

直到我写到第二章,不知不觉间写出了泪水的那一刻,我蓦然发觉,写作的终极意义,肯定不是只为了钱。

那,还为什么呢?

我一时也说不好。真的。我不想骗你,向我提问的那位朋友;但是,写作让我感到了安宁。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啊。说来你可能不信,但我自己感知着、享受着——自己信就够了。

我最近才深深感觉到,写作是件多么幸福的事。你可以变成你笔下的男主人公,也可以变成女主人公,甚至可以变成一条小狗、一朵花、一棵草。要紧的是,你要跟他们或它们一起呼吸,一起心跳,一起爱或一起恨,或者一起随风舞蹈——你会发现万物都是有生命的,连空气都是,每一个文字,更是。

我常常感觉自己的文字不是“我”写的,而是主人公自己“说”的、自己“想”的,我常常被他们牵着走,走得很远,七拐八拐,最终到达的地方,可能并不是我预想的“目的地”——设计好的路线,是什么时候改变了的?我不知道;我最终的抵达,竟晚于他们的抵达,一天,一分钟,或是一秒。

他们常常让我在疲惫中获得愉快,真正的愉快——我突然就想到了那个词:乐此不疲;有许多美妙的时刻,我甚至想要拥抱他们,甚至亲吻他们了。

那一天,我在QQ里对出版社的老黄说:我爱上牛二云了。说出这句话肯定有点傻,甚至有些“神经”,但这部长篇的始作俑者老黄没有笑话我,他回答说:我也是。

那一瞬间,我竟莫名感动,为自己,为老黄,也为笔下的这个女人。

写下那首最终仅保留了11行的歌词,我用了几乎整整两个小时,而浸有我泪水的纸巾,摆满了我写字台的左手边,我当时竟浑然不觉。我发给老黄看,老黄说:“看了前两行,我的头皮就一阵发紧……”

用心的文字是有着魔力的;我知道“用心”的根本是“用爱”;我知道自己对这个世界爱得还不够——我的心里还时时装着不满、怨怼甚至仇恨。

——是写作——常常是写作——让我在某一瞬间或某一时刻、某一时期,对这个芜杂甚至鄙陋的世界蓦然或渐渐地——宽容并热爱起来。

我还在路上,同我笔下的主人公们一起;我还在爱着,爱着他们或它们——也包括你们。
                                          2010.7.21中午,京东居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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