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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职称评聘

(2015-06-30 07:43:17)
分类: 小小评论

也说职称评聘

也说职称评聘

    读了《中国教育报》6月24日第一版“关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特别报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之怪现象》一文,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对该文披露的职称评聘中名额太少的问题,深有感触;对部分教师抱怨的“教得再好,学生再喜欢,也不一定能评上职称”,深表同情。但我想说的是,该文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总体看法并不客观,存在着偏颇之处。

    笔者作为一线教师,曾经有多年担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评委工作的经历,职称评聘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又事关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无论是评聘的条件,还是评聘的程序,都力求科学、严谨,整个职称评聘的过程从基层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把关到申报材料审查、评委会评审,都公开透明,基层推荐人选和评委会通过人选都会作为期一周或两周的公示,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文中所说“职称评聘具体过程也存在不少问题”是不客观不公正的。诚然,这是根据个别受访教师所述得出的结论,但这些教师是否真正知晓职称评聘的全部过程,是有疑问的。依据受访教师情绪化的表达,将他们“教得再好,学生再喜欢,也不一定评上职称”的牢骚话列为小标题加以强调,显然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简单否定,会产生不良的误导效果。

    同时,该文将受访教师王康所说评上高级教师的老师“职称上去了,教学水平下来了,人也不教学了”的论断作为小标题也很不慎重,不能将职称评聘中存在的某些不合理转嫁到老教师头上。职称评聘是对一个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总体评价,评聘上高级教师的老教师多数已经在教育一线奋斗了二三十年,他们中的个别人因为身体等原因不再承担课堂教学任务,转而从事青年教师培养和教育科研工作,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些老教师为教育奉献多年,为什么不能“理所应当”地享受高级教师的待遇?更何况,大多数的高级教师依然奋战在课堂教学第一线。

    更应该看到的是,这几年,中小学职称评聘的条件在逐步改善,更趋合理。拿山东省为例,2012年12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条件》,对中小学教师职称五个序列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从事一线工作年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教书育人业绩、教学业务、教研能力等规定,都非常具体,便于操作,在“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中还有“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的要求,比较科学合理,为该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规范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推行两年多来,那种“每次晋级标准都在变、人为因素多,导致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走上良性、稳定的发展轨道。不知道文章中受访的山东省教师为何看不到这些显著的进步,仍在抱怨不已?

    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制度,职称评聘制度也是如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至于那种“取消职称的评定,改为用人单位聘任,让职称与待遇脱钩”的观点,除了博得一时的“口彩”,获得一时的眼球效应,于中小学教育的健康、和谐、稳定发展毫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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