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生尊严就是维护自己尊严

(说明:最近在整理发表文章的样刊时,读到发表于2006年第六期《江西教育》上的这篇短文,感觉对今日教育教学依然有启发意义,发在这里,请大家指正。)
现代社会尊重人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张扬,犯罪嫌疑人在面对法官质询时,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以传授现代民主理念和科技知识为己任的教师就更应该给学生沉默的权利。再说,由于种种原因,每个人都会遇到情绪低落的时候,此时不愿说话,也是人之常情。当学生心绪不宁、低落寂寞之时,做教师的惟有将心比心,理解学生,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心灵,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所以,我觉得这位教师的做法是非常合理的。原因有二:一是维护了学生的自尊,融洽了师生关系。很多时候,我们给学生台阶下,学生才能给我们台阶下;二是保证了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每节课时间有限,要保证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教师就不能在细枝末节上浪费时间。
曾看过一个教学案例,一位名师在公开课上遇到一位学生读错字音,教师让学生站在那里,反复纠正达四分钟之多。这个细节引来一片叫好之声,但笔者却不以为然。首先,为纠正一位学生的一字之音,就耗费四五分钟,对其他学生公平吗?其次,面对全班学生,让这位读错字音的学生跟着老师反复吟诵,顾及该生的尊严了吗?第三,对于个别学生存在的个别问题,有必要大张旗鼓公开“示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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